上海最大电信诈骗案陆续宣判 涉案被告共126人

27.09.2016  23:06
上海最大电信诈骗案陆续宣判 涉案被告共126人 - 新浪上海
来源: n.sinaimg.cn

  文/若水

  2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1·13”特大诈骗案在金山区法院进行公开一审宣判。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四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金山法院分别判处十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至200万元不等。

  这是上海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据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共计126名,金山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涉及的其他100余名被告人也陆续作出判决。

  “中大奖”“赠送收藏品”圈套不断

  2015年4月,29岁的于小飞由于其经营的公司生意不佳,于是找到同为公司股东的陈永好,两人商定,利用他们合伙经营的聚诚公司和天禧公司搭建电话购物平台实施诈骗活动。于小飞主要负责公司人员与业务的组织管理,陈永好则负责采购诈骗所需的“收藏品”,并约定非法所得二人平分。

  为提高诈骗的成功率,于小飞还与聚诚、天禧两家公司的总经理汪叙辉、吴永浩仔细研究出了一套“话术模板”,专门用于与受骗者的“电话沟通”,再由汪叙辉、吴永浩组织培训各自公司的员工高柏林、齐建伟等140余人(均另案处理)分组实施电话诈骗。

  期间,于小飞和陈永好也曾担心这种虚构事实的销售是否会涉及犯罪,但当有人告知他们“5000元才能构成犯罪”时,于小飞等人便放心了,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话术模板中收费项目都定在5000元以下,不会受到法律惩处。

  “您好!是某某某吗?您是我负责接待的客户,所以自动转接到我这边来了,某某某大哥,您中的是几等奖啊?您确定吗,那可是一个大奖,我们核实下……

  随着公司业务员一个个电话的拨出,一个又一个的被害者开始落入虚构的“中奖”圈套中。

  于小飞等人的犯罪手法其实并不复杂,先由公司业务员拨打被害人电话,参照话术模板虚构的事实,谎称公司举行周年庆活动,抽奖免费赠送所谓“收藏品”(胜利宝玺、手串、收藏版人民币、天下粮仓粮票等),接着肆意夸大“收藏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最后通过收取所谓的“保证金”、“物流及保价费”、“税费”、“过户费”、“会员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

  2015年12月下旬,为规避风险,于小飞等人又改变诈骗手法,谎称“刮刮卡”中奖享受1000元代金券,肆意夸大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

  至案发时止,于小飞等人共骗取被害人钱款3220余万元,其中汪叙辉负责的聚诚公司诈骗1820余万元,吴永浩负责的天禧公司诈骗1390余万元。

   主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到14年

  2016年1月13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昆山市将于小飞、陈永好、吴永浩等人抓获归案,当天晚上,汪叙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本案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案件影响范围涉及全国各省,金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该专案组由副检察长带队,多位“市优秀公诉人”、资深检察官组成,力求以高质量的办案队伍确保办出高质量的案件。

  针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情况,通过制定统一告知书、邮寄告知、公告告知等措施优化告知方式,在遵守法定期限的同时确保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针对本案原始数据体量庞大的特点,安排专人专职使用专门工具先后多次分析本案原始数据,以确保认定标准统一、认定数额准确,历时三个月,从13万条原始数据中筛选出1.5万余条有效数据,并据此认定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数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组织他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均系主犯。被告人汪叙辉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金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小飞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永好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叙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永浩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法院同时责令四名被告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