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红十字日:新修订《红十字会法》施行 申城红十字人集体宣誓履职
“我宣誓:我是红十字人,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红十字会法,执行红十字会章程,高举红十字旗帜,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维护尊严,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而不懈奋斗!”
今年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当天,一面面红十字旗帜迎风飘扬在申城各地,全市近20家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部分区和学校红十字会同时举行了隆重的升旗仪式,数百名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举起右手,在红十字旗帜下庄严宣誓,表达了自己为红十字事业而奋斗的决心。
为履行日内瓦公约的要求,我国早在1993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红十字事业发展进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上海6000余名红十字工作者、3.7万名红十字注册志愿者、9.3万名红十字会员一起,不忘初心、秉承人道、依法履职、砥砺前行,在应急救援、人道救助、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器官捐献、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国际人道法传播、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中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赢得了社会大众的广泛“点赞”。
此次《红十字会法》在施行了二十多年后进行了首次修订,拓展了法定职责,明确了内部治理结构和财产监督,并增设了法律责任,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完善,更是对新形势下有序推进红十字工作的规范和保护。该法选择在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这一天施行,也具有特殊意义。这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进一步增强红十字人法治意识,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事业,今年5月8日前后,市、区红十字会,以及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学校红十字会积极联动,以“《红十字会法》与你同行”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包括:举行红十字升旗仪式和宣誓、开展健康知识公益讲座,开展大型义诊巡诊和医疗救助,开办“博爱讲坛”,开展“身边故事·人道梦想——上海红十字故事创作讲演比赛”,举行红十字青少年文化节,发起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公益项目,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器官捐献知识普及和志愿者征募等,以实际行动传播人道理念、履行法定职责、践行红十字誓言。
同时,除了传统的讲座、海报、横幅、网站、报刊、微信、广场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方式,今年部分区红十字会还将尝试公益骑行、公益跑、健康徒步走等方式开展《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文化宣传,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
(上海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