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后单位”背景下,个体如何汇聚成群
有人曾经说过,在上海,如果不知道“柏阿姨”,那你就“落伍”了。与一般的偶像、明星不同,“柏万青现象”展示了上海城市社会生活领域中的草根社群力量——它吸引不同阶层的群体汇聚成功能广泛、形式多样的公益和志愿服务的庞大队伍,形成价值认同和集体行动。这个现象何以形成?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具有怎样的意义?日前,在上海社科院举行的《柏万青现象:黄浦江边的中国社会》出版座谈会上,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讨论。
少一些行政主义
《柏万青现象:黄浦江边的中国社会》(徐中振、杨雄、刘春荣著,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通过“柏万青现象”,梳理草根社群的形成脉络与发展逻辑,探究个体走向群体、社群组织融入社会体制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体、社群、社会与国家体制的关系和趋向。
谈及为何会关注并长期追踪研究“柏万青现象”,上海社科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徐中振坦言,最初是因为好奇,“当初搞社区文化建设研究,发现上海很多社区都办不起来,只有静安寺街道柏阿姨办得很红火。”随着接触的增多,柏万青身上的典型意义让徐中振有了更多思考。现在很多人谈到柏阿姨,第一反应就是电视上的“老娘舅”。但在徐中振看来,“老娘舅”只是柏万青十分之一的工作内容,“在这一现象背后,我们能感受到‘后单位’背景下个体走向群体、走向社会、连接国家的独特路径。”
复旦—欧洲中国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春荣归纳了“柏万青现象”的六个特征:一是规模宏大,仅中老年交友沙龙就有1万多人。二是跨界动员,不仅动员老年人,也动员中产阶级,通过跨阶层、跨界、跨群体把各种资源衔接起来。三是跨地域。四是多功能,包括社会矛盾调解、老年人社交等,功能不断延伸,从而使边缘群体、利益表达能力比较弱的群体、社会能见度非常低的群体能够得到表达和交往的机会。五是有持续性。六是避免对抗性。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追随柏万青?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曹锦清认为,在高度利益化和诚信缺失的时代,柏万青提供了一种诚信纽带。更重要的是,很多人在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找到了价值和意义。
当天的座谈会上,柏万青本人也到场发言。她深切感到,社区要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做的是政府做不了的事,因此最好少一些行政主义,去掉一点形式主义。“我做‘老娘舅’,不一定每个案子都能调解好,但要告诉对方应该怎么做,要最大程度弘扬社会正能量。”
通过“再组织”达到社区提升
柏万青时常流露这样的担心:“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够么?”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杨雄认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柏万青现象”的要意在于——通过“社区再组织”达到“社区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这座国际大城市,确实需要有更多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柏万青”。
复旦大学教授、上海市哲学学会会长吴晓明认为,作为近代法哲学的基础,黑格尔法哲学讲得很清楚,法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抽象法,即外在的法;二是主观法,即道义;三是伦理,即实在的法。外在法或者抽象法要有实际效果,必须适应一定的道德状况和社会伦理。随着社会逐步扩大,抽象法作用必须加强,但如果仅仅以为抽象法能解决所有问题,也是不对的。中国不少问题是靠伦理的方式,而不是抽象的方式来解决的。所以,发展志愿者、调解员队伍,既符合中国传统,也符合当下社会转型的实际情况。
上海社科院原党委书记潘世伟提出,柏阿姨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她的思路和逻辑是七八十年代的,很多人佩服柏阿姨,但她能否被80后、90后、00后所接受?她的话语体系、观察问题的角度,如何为更多社会群体所接受,并推动代际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希望上海涌现越来越多样的“柏阿姨”。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充满活力。
“现在讲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不仅仅是被管理的对象,社会治理也需要自组织参与。政府要么是块,要么是条,条块总是有管不到的地方。有了社会组织,很多问题老百姓自己就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来解决。”上海社科院院长王战呼吁,学者不能端着肩膀做事。“柏万青现象”有社会学的问题,有国家治理、城市治理、社会治理的问题,也有历史传承问题,还有哲学问题,非常值得研究。
本次座谈会由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上海社科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解放日报·上海观察“思想汇”联合举办。
《 解放日报》第10版
原文来源: 解放日报 | 发表时间:2016-06-07 | 作者:王珍
原文链接: http://newspaper.jfdaily.com/jfrb/html/2016-06/07/content_1972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