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4.01.2016  22:5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充分彰显了规范司法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也体现出检察机关坚持不懈改进司法作风、锲而不舍建设过硬队伍的坚定决心。

      上海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以理念为先导,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动员部署、深入查找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得到查摆梳理。上海检察机关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自曝其短,共查摆保障律师权利、维护当事人权益等7个方面14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每项问题均有确切数据和具体案例,突出了重点,抓住了要害。二是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上海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思想理念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帮助全体检察干警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检察机关自我规范、自我整治的重要意义,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三是制度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上海检察机关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深刻剖析原因,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在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规范检察权运行、明确各类检察人员权力的制度规范,以及自侦执法办案、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推动了规范司法长效机制的形成。四是检察业务工作得到有力促进。上海检察机关将专项整治作为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律师阅卷10767次、受理申请材料657件,同比分别上升11.8%和44.7%,“阅卷难”问题基本解决,“会见难”问题得到较好纠正;全新的上海12309检察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运行,完成了热线、网络两大服务平台的整合,便民、为民措施更加到位。

      当前,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协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拓展,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海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规范司法行为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要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夯实规范司法行为的根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将人权保障的理念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要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围绕审判的程序要求和定案标准扎实推进司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牢固树立公开透明的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要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巩固规范司法行为的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最终要落实到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上海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突出强调,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发展的主动力,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这些都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同时也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上海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紧紧围绕五中全会精神和上海“十三五”规划,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瞄准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深耕厚植、精准发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任何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就容易导致滥用甚至滋生腐败,司法权也不例外。当前,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开性、参与性要求越来越高,更加需要检察机关自觉打破原本封闭、半封闭的司法环境,让司法行为更加阳光、透明。因此,检察机关除了要加强内部自我监督制约机制以外,还要强化外部“第三只眼”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监督、审视,从而倒逼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上海检察机关要通过合理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关键司法环节引入外部监督等措施手段,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司法公开,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内外联动的监督体系,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上海是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上海检察机关是检察系统首批试点单位,在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正值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上海检察机关要坚持在中央政法委、上海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入手,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健全错案问责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权在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实现以改革促规范、以规范树公信。要在继续深化4项改革重点任务的同时,统筹兼顾、攻坚克难,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提升改革综合效应,形成更多更好的经验。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规范化、职业化检察队伍。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和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上海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中央政法委“两个《规定》”和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人员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永葆清正廉洁。要加强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司法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规范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为促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权威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