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初见成效

27.02.2017  15:37

近年来,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上海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依法落实农户的土地承包权,鼓励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注重政策引导。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5年,市人保局和市农委出台了“离土”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户自愿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委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农户按不同年龄段可享受相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障。松江区对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并以家庭为单位流出承包土地农民实施养老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80元,2016年奉贤区明确对承包土地全部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的退休老年农民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土地流转奖补。嘉定、宝山、闵行、松江等区注重发挥二、三产业优势,对农民流出承包土地进行非农就业,实施非农就业补贴。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规范流转行为。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委托行为。通过制定统一格式的《农户承包地委托流转书示范文本》,明确土地委托期限、价格及用途等关键内容,保证了委托手续依法规范完备,目前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的承包地面积129.7万亩,委托率已达97.8%。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2016年,市农委联合市工商局对原有的流转合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发布了《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同时督促区农经部门、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农户、村集体与农业经营者签订新版流转合同,以确保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已签订合同的土地流转面积131.1万亩,占比98.9%。三是规范土地流转价格。9个郊区根据农地产出水平、农产品物价变动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并及时发布全区土地流转指导价,并注重加强对承包地流转价格的跟踪、监测和分析,了解掌握各种流转用途的价格差异和变化情况,在维护承包方的权益的基础上,注重保护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据统计,2016年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均价为1083元/亩•年。

三、搭建流转平台。2014年,本市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公开交易平台,在奉贤区试点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并在原有的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内增设上海农交所交易分中心,在乡镇层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并不断完善流转交易规则和交易操作程序,初步建成了规范有序、信息快捷、网络健全、公平合理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目前,全市90个涉农乡镇已有74个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已有218个村的承包土地进入公开市场流转交易,流转交易承包土地976宗,涉及承包地面积9.57万亩,实现交易金额2.59亿元。

四、加强用途监管。为防止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现象发生,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一是完善合同条款。在新版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流入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等条款,特别强调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的流入方,解除流转合同并没收其风险保障金。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市农委联合市规土局研究制定防止农村承包地流转“非农化”的监管机制,明确区、镇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非农化”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基层干部专项工作考核,切实将土地流转“非农化”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日常督查。督促区、镇农经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特别要依托土地承包流转平台,全面梳理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重点针对土地流转用途、面积、单价、起止期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出现“非农化”问题的地块进行重点排摸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乡镇政府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现象发生。

五、强化信息管理。一是委托流转信息管理。督促区、镇及时将梳理汇总好的农户委托流转基础信息录入系统平台,并通过系统平台对委托信息进行分类审查,为人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网上签订流转合同。根据《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条款内容,在“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开发了流转合同电子版本(含二维码),并通过二维码自动查询合同的流转面积、流转价格、流转用途、流转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要求区、镇对新签、续签的流转合同全部通过网上签订,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已签未到期的纸质流转合同转为网络电子版合同。三是跟踪监测流转情况。结合业务推进需要,增加系统中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提醒、土地流转经营者的诚信度反馈等功能,定期汇总流转数据,及时发布流转信息,运用系统预警功能,实时监测流转动态,特别注重对流入方的经营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流入方流转合同履约能力。同时借助系统平台将本村承包农户委托的流转面积、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流转用途和土地流入方相关资质等基础信息在农民“一点通”终端上进行公开,接受农民的监督,确保农村承包土地持续、稳定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