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立足依法合规、严抓考核管理,有力提升集中采购管理水平

03.06.2016  15:15

  为促进集中采购机构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任务,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近日区财政有序开展201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

  一是考核内容上强调依法合规。将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从各个方面考量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采购业务综合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二是考核程序上体现全程覆盖。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机构自查和考核小组检查的方式,现场考核主要听取汇报,根据全年集中采购机构受理采购的项目,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不同采购方式抽取,查阅采购项目卷宗、电子采购信息、音视频资料等,根据工作底稿汇总各项资料,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三是考核评价上重视采购体验。重视采购当事人采购体验,向预算单位、采购咨询专家和供应商发出意见征询函,主要是集中采购机构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采购文件是否存在排他性、采购环节是否客观公正、是否为供应商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服务、是否充分保障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等方面。根据采购当事人征询意见汇总后逐项纳入最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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