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输管理处要求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安全防范工作

24.03.2016  17:17

清明”即将来临,为确保旅客运行安全有序,市运输管理处已对省际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下发相关安全通知,要求企业开展“清明”节前安全专项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要求各客运企业按照“管为本、重体系、补短板”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排查。 要求严格执行“一车一检”制度,备足应急运力,严禁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车辆参加运营。加强车载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并保证此类设施设备处于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加强规范市内包车企业的管理。强化驾驶员培训,加强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四不放过”教育。

三是注重动态,管控有力。 要求严格动态监控,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禁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擅自改变行车线路、中途违规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凌晨2:00至5:00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要求;坚决杜绝人为屏蔽卫星定位信号等行为。强化包车营运管理,未经备案许可的车辆不得营运。严格加班管理,严禁使用非营运性车辆从事省际道路旅客运输。

四是信息畅通,处置到位。 要求各客运企业加强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确保关键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