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被贴罚单后在朋友圈辱骂交警被拘

13.05.2016  09:34

 

  温州网5月12日讯 苍南一位女司机因违停被贴罚单之后,在朋友圈辱骂交警宣泄不满,不料被苍南县公安局拘留。

  5月4日上午8时许,陆女士因违停被苍南交警大队灵溪中队执勤的交警贴了罚单。随后,陆女士通过手机APP在朋友圈辱骂交警、宣泄不满:“交警同志以后贴罚单擦亮你的狗眼睛,旁边的车位都被故意占用,你为什么不管管,还有没有一点功德心”,同时还贴上了自己罚单的图片。

  交警部门获悉此事后,立即向灵溪中心派出所报案,中心派出所调查后,依法对陆某进行了传唤取证。

  陆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苍南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陆某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