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海盗窃被抓 女友为其伪造精神残疾证

22.12.2015  16:11

  50多岁的赵某在上海偷盗被抓,女友得知赵某进了看守所,急忙从辽宁老家寄来一个精神残疾证,说赵某有精神残疾。对于这份突然出现的残疾证,静安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细心审查,并远赴辽宁查证,终还原真相。排除了赵某患病的可能后,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8日,上海一家新疆特色餐厅接待了一批来上海学习的新疆团。用餐结束后,一行人上车离开,团员老冯突然发现自己装着大笔现金的信封不见了。想到刚才起身穿外套时发现自己的钥匙掉在地上,而这把钥匙正是和信封一起放在一个衣服口袋里的。老冯意识到可能在饭店里遭了贼。他赶紧回到饭店查看监控并报警。

  警方掌握监控视频发现,老冯坐下吃饭后就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自己坐的椅子椅背上。大约在当晚6时47分许,有一个男子走到老冯后面的包厢内独自坐着,中间男子将右手伸至老冯身后,后右手快速抽回,手中握有一物,并迅速藏入自己的上衣右侧口袋中,然后男子离开座位,边打电话边离开饭店,整个过程仅仅两分钟。在接下去客人就餐期间的监控中,没有其他人再坐过这个位子。跟随嫌疑人行动轨迹的监控看下去,这名男子出了饭店门后径直来到一家银行的ATM机。通过无卡汇款的方式,分别向其母亲和其女友的卡内存钱5300元、8000元,并给自己留了数千元钱后出了银行的门。随后,警方通过嫌疑人当时汇钱的账户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当嫌疑人赵某到案后,面对讯问,他明显不合作,涉及案件的问题,多是“不知道”、“忘了”,或以否认、不语等回答。

  得知赵某进了看守所,他30岁的小女友急急忙忙从辽宁老家寄来了一个精神残疾证,称赵某有精神病。赵某是否真的如其女友提交上来的“精神残疾二级”的残疾证那样,是个精神病患者?他在作案时正好发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随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对赵某的精神状态进行了司法鉴定,精神检查内容发现赵某虽然合作差,答言简短,常数问不语或称“不知道”,而且会回避目光交流,有选择性回答,内容简短,思维内容暴露较有限,但是未发现其有幻觉、妄想、怪异行为等精神病性症状。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赵某在本案中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这么说赵某没有精神障碍,那他女友提供的精神残疾证,是怎么回事呢?”对于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与残疾证所载明情况存在明显不符的问题,为慎重起见,带着疑问,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宗慧敏及公安远赴辽宁沈阳。在认真核对后,残疾评定表中的指定评定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证明,证实评定赵某“精神残疾二级”的病历系被“移花接木”,即将他人病历伪造成赵某的病历。至此,承办检察官确定,赵某的残疾证不应作为本案确定其精神状况的依据,而对于司法精神鉴定的结论予以肯定。

  在充分确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实施盗窃行为的证据,且排除了赵某患有精神疾病的可能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扒窃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