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加强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01.04.2016  11:39

近年来,针对当前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人员队伍不够齐全等问题,松江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水平。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明确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增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合理界定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涉农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由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同时下设专门办公室:各镇设在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管理事务所所长兼任;各街道设在街道社区综合保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综合保障办公室主任兼任。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街道社区综合保障办公室具体负责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农村“三资”信息平台和农用土地信息平台管理,指导撤制村队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备案;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的预审。三是落实专职人员。要求各涉农街镇建立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知识和经历具备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工作业务量大小等情况,配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农经工作专职人员3-5名,实行专岗专人专职。在人员招录过程中,注重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规范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使用,坚持凡进必考、持证上岗,减少人员调动和人员使用的随意性,相关人员调整或调动要及时告知区农委。区农委加强专业培训和指导,有计划地开展轮训,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

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松江区委区政府要求涉农街镇从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出发,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配足配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专职人员,从而切实提高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