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方松街道推拆违新规 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25.08.2014  15:33

  查处违法搭建,除追究搭建者,其所属的小区居委会甚至街道拆违办也要被处罚。这是松江区方松街道今年7月新修订出台的《查处违法建筑管理办法(试行)》中最醒目的内容。根据街道拆违办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拆违办共组织集中整治35次,拆除违法建筑85户约4097平方米,而其中23户是自拆户。

  在本轮修订的街道《办法》中,明确规定:高度不超过1.5米的违法建筑,街道拆违办接报后必须半天内拆除,若逾期不拆,每起在当年拆违奖金中扣除拆违办200元;超过1.5米的违建,一周内不拆除,每起扣除奖金200元。除了将拆违办的“钱袋子”与案件处置挂钩,方松街道对辖区内的居委会也有一套拆违奖惩机制:居委会若自行劝说存量违建业主自行拆除,每起奖励居委会1000元;居委会若没有及时发现“眼皮底下”搭起的违建,街道则在居委会主要领导年终考核中扣减200元/起,在该片片长年终考核中扣减400元/起。

  由此,以往藏匿在房屋二次装修和漏水点改建工程中的违建也被抓出。不久前,街道辖区内松云水苑小区居委会从小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环境护理自治团组”接报:一幢复式别墅有准备搭建违法建筑的“嫌疑”。原来,队员们在巡逻时发现,这户业主在门前的一块公共绿地上堆放了大量黄沙等建材,准备将绿地改造成一个晾衣场。由于发现及时,居委干部连同业委会、物业公司人员一起赶到现场劝阻。拆违的成本少,业主损失也越小。

  “拆违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街道拆违办负责人介绍,若等到违建搭完再拆,投入的人力物力都要比在初期多好几倍。别看就多搭了一个混凝土露台,拆起来却不能用铲车推倒,而是要靠人工一下下凿掉,一拆就是一个星期。街道新规出台,建立和完善了违法建筑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幅提高查处违法建筑的速度,做到坚决控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