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贴自制“通缉令”抓小偷 金店老板恐涉侵权
“如发现照片上的嫌疑人可联系……,必有重谢!”在瑞金二路公交车站台边,不少市民都能看到这样一张金店老板贴的“通缉令”:7月16日下午2点在大木桥路被偷黄金7包,文字上方配有一女子清晰的正面照片。
昨天,记者找到通缉“小偷”的店主周先生。周先生在大木桥路开了一家黄金首饰加工回收店。7月16日下午2点多,一名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子进店后向周先生询问一款项链的价格,之后便开始挑选、试戴。约一分钟后,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进店,背对蓝衣女子挑选耳钉。
紧接着,约10平方米大的店铺又走入一名头戴鸭舌帽、操着本地口音的中年女子。她称是来卖货的,并向周先生提出有一枚金戒指和一个黄金挂件想出售。讨价还价后,周先生当场支付2550元。
就在周先生返回操作台为戴鸭舌帽女子填写交易手续时,又有一名穿黑白裙的女子在店铺外挑选起门口的顺便搭售的杂货商品。14时11分,门外穿黑白裙的女子让周先生出门帮她挑选商品。见周先生离开,原本在首饰柜台前的白衣女子飞快地扫视一下门外的周先生,转身走向放有金器和现金的操作台。之后,这名女子再次出现时是离开店铺的画面。另3名女子也先后离开。
约2分钟后,返回操作台的周先生发现放在抽屉内的七包黄金首饰被盗。周先生称,袋子中共装有黄金项链、手链、戒指等各类黄金首饰十多件,总价值10余万元。
虽然监控并没有拍摄到白衣女子行窃的画面,但周先生认为,案发前后的监控视频能够说明白衣女子就是行窃者。“我觉得那几个女子是一伙的。”周先生猜测。
事发后,周先生立刻报警。20日晚上,周先生自行打印了近300份印有嫌疑人清晰面容和事发经过的告示,分批进行张贴。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方正宇律师认为,周先生的做法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目前,该事件警方仍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