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蟊贼偷病人“救命钱” 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判刑
本是求医救命钱,却被无良小偷偷走。近日,孟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医院看病的钱可是救命钱。”这句话在小偷的脑子里,却是另一番解释:既然上了医院,不是开药就是住院,那身上肯定有不少钱。于是有的小偷专门找人多的医院下手,他们被称为“医偷”。
2014年4月初,年近50的孟某在医院寻得一份做杂工的工作。5月3日晚8点左右,孟某坐在医院的急诊通道休息,看见急诊抢救室有一个中年妇女提着尿壶往厕所方向去了。而此时抢救室正好没人,孟某悄悄走进抢救室,看到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太太躺在上面,床头挂着盐水瓶。老太太紧闭着双眼,貌似并不知道孟某进来。孟某四处打量,看到病床一侧挂着一个黑色拎包,拎包外面还挂着一只布包,孟某将包里的钱拿了出来,悄悄退出了房间。
孟某到隐蔽的地方,仔细数了数里面的钱,有6000余元。
2014年5月4日,被害人管女士到派出所称,前一天晚上,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自己为母亲治病用的6000余元被盗。派出所马上立案侦查,并将有盗窃嫌疑的孟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但孟某对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矢口否认,由于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只能将其释放。
2014年9月7日,孟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同年10月16日,孟某才向戒毒所民警主动供述在5月3日晚,自己利用在医院做杂工的便利,盗窃病人家属现金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据孟某交代,盗窃的钱被自己挥霍殆尽。
日前,因孟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医偷”下手的地点基本集中在医院的门诊和住院病房里面,嫌疑人进入医院后,在人熟睡或者无人注意时,就“顺走”钱包、手机等物品。
据了解,医院中常见的扒窃行为主要分为三类:一个就是划包,排队时趁被害人不注意用刀片,把被害人的口袋、包划开,把里面的钱取走;第二类就是拎包,趁被害人睡觉不注意的时候把包拎走;第三类就是进入病房,偷手机、包等贵重物品。所以,市民就医时应将财物放置在稳妥的地方。另外,夜间休息最好找正规旅店,如果实在需要在医院过夜,最好能有两个人互相轮换或是将包放在头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