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蜜月期出轨 养七年的儿子是老板之子

20.11.2014  12:53

  七年前,妻子红杏出墙,做了她兼职打工单位老板的“二奶”,直接导致了婚姻解体。小乐遭受到人生的第一次伤害。但是身边还有个儿子,使他能得到些许安慰。

  七年后,前妻跑到法院,自曝儿子是她在新婚蜜月期,出轨与别人生的,现在要变更抚养权。这在小乐抹平的伤口上,又撕开了一道更大的口子。使他遭受到无法忍受的打击。

  所幸的是,法律为他讨回了一些公道。支持他提出的抚养费赔偿和精神损失费赔偿。

   法院传讯打破了平静生活

  今年4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上海宝山法院的一个传讯,通知我在指定的日期到庭一趟。我十分纳闷:我是守法公民,即使是七年前的那场离婚,也是选择的民政局协议离婚,怎么会跟法院扯上了关系?离异七年来,我抹平了心灵的创伤,渐渐走出了婚姻的阴影,如今已把日子过得平静安稳,一切井然有序,身边的儿子也顺利进入初中,虽然算不上学习好,但也乖巧听话。

  那一天,我准时到达法庭,发现前妻小燕也在那里。原来是她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才让我来到了法院。

  当少年庭法官问及前妻的“变更理由”时,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前妻突然石破天惊地对法官说:“这孩子不是小乐的,是我出轨与别人生的!”我听后又惊又疑:我和父母含辛茹苦带养了13年的孩子,居然不是亲生的?这怎么可能?!

  法官当庭询问前妻:“那么,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呢?要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你得理顺与孩子亲生父亲的抚养权问题。”前妻一愣,显然这是她没想到的。她忽而说“是现在的同居男友的”,忽而又否定。

  法官见状,当庭提出:“去做亲子鉴定,提供法律证据”。于是本次开庭调解无果。前妻可能想到,要供出亲生父亲有点不妙,后来我获知,她事后便悄悄撤诉了。

  回家后,我的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前妻小燕的往事像电影一样,一幕幕呈现在眼前。

  小燕是从河南来沪投奔亲戚的,当时她长得身材高挑,很有几分姿色。我们2000年10月登记结婚,2001年8月底诞下儿子。从日期来看,这是多么吻合的一个正常过程啊,难道她在与我新婚的蜜月期里,又去跟别人偷欢同居了?这太不可思议了!

  当年,父母怨我太宠她,因为在我们短暂的6年婚姻中,前5年前妻是没有工作的,她吃喝睡全在我父母家,可是家务活一点都不干,也从不带孩子,由于产后没奶,就索性把幼小的孩子交给我父母喂养,撒手不管了。后来,我父母出资为我们交了首付,在附近购置了一套房,她未出一分钱,还写上了她的名字。但是,新家不开厨,不做饭,她照样每天到我父母家吃喝。

  她爱时尚,爱玩,贪图享受,这些我都知道,但蜜月期隐藏了这么个天大的秘密,我一时真难以捋出蛛丝马迹。忽然,我想到了这样一件事。

   孩子出生引发了血型风波

  我们的孩子一出生就患有“ABO新生儿溶血病”,当时我很着急,询问医生“刚出生的宝宝怎么就出现这种病了?”医生回答“父母血型不合”。我进一步问“我们怎么不合啦?”医生告知:“ABO血型不合溶血病常发生在母亲血型为O型,父亲血型为A型、B型和AB型的胎儿身上。因为母亲O型血中的红细胞没有A、B抗原,所以当遗传了父亲方的胎儿红细胞中的A、B抗原进入母亲体内时,母亲体内就会产生抗A、B的抗体。而正是这种抗体再转入胎儿体内,就会引起胎儿的红细胞破坏而溶血。但是,这种发病概率并不是百分之百的。

  医生解释完了,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却在另一个问题上惊出一身冷汗。我隐约记得,我在小学体检时,好像验出是O型血。按照医生的说法,父母亲两个O型血中,根本就不应该有红细胞的A、B抗原。那么,到底怎么回事呢?

  作为男人,我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当年的DNA亲子鉴定并不对普通市民开放,必须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行。

  而我在没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走司法“起诉”之路显然不合适。于是我来到上海市血液中心的血型查验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很认真的回答了我的询问。他说:“父母亲两个O型血,生出的孩子是其他血型。这种现象虽然比较少,但还是存在的,通过血型来辨别是否亲生是不靠谱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是天天在与血型打交道的专业人士给出的说法,我不能不承认,他的话是具备一定科学道理的,因而我心中的大石头也就卸了下来。接着,我在网上也看到了相关告诫,说几十亿人只有四种血型,相同和不相同的都与判断孩子是否亲生无关,如果用血型是否相同来判断亲生问题,那制造的冤假错案将不知有多少!加之,小燕又一再表示:“这段时间除你之外,绝没有其他人!”这一来,血型起疑的风波很快就在我心中消失了,我当时甚至还庆幸没冤枉好人。可是今天,前妻又切切实实自曝出了完全相反的结果……

   红杏出墙导致了婚姻解体

  2005年,就在我们度过了五年的婚姻生活后,一直吃喝玩乐的前妻经亲戚推荐终于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虽然工资只有千元,但只需上班半天,比较轻松。可仅做了不足一年,前妻就发生了大变故。那是2006年的9、10月间,突然一天,前妻小燕失踪了,正当我急得如热锅上蚂蚁时,第二天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说有急事回老家了。过了一周后前妻回来了,既说不出有什么急事又含含糊糊说不出老家的情况,这引起了我的怀疑。从之后的种种迹象中,我终于察觉了一些蛛丝马迹。原来,前妻的出走,是与她兼职打工单位的老板——一个有妻之夫到青岛偷欢寻乐去了。回沪之后,仍在偷偷摸摸维持这种红杏出墙的婚外情关系。令我极为气愤,于2007年2月27日与前妻小燕办理了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前妻很痛快交给了我,并承诺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抚养补贴。

  当时,前妻一心想着那老板,身边带个孩子岂不成累赘?再说,孩子不由她带大,并无过多留恋,所以坚决不要。这正中我的下怀,我和父母十分疼爱这孩子,所以《离婚协议》明确了这孩子归我。

  后听说小燕成功做了那个老板的“二奶”,每月享受着1.5到2万元的“包养供给”,随后她又为那有妻有儿的老板另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现在有车有房,正享受着金丝鸟般被包养的欢乐呢。

  原本,各人的道路自己选,我们之间已不再有瓜葛。可未料,前妻却在庄严的法庭惊爆出如此令人不齿的出轨生子“丑行”。估计她敢这么拉下脸皮来自曝,就大有可能性。这让我越想越不安,如坐针毡一般,头皮发麻……

  根据法院的要求,今年5月初,我与孩子已做的DNA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前妻说什么也不肯做)。果然我们之间没有亲子关系。

  这个鉴定结果,彻底揭开了十三四年来的“骗局”。受打击的不仅是我,更打击了视孩子如珍宝,呕心沥血,精心抚养“孙子”的我父母。为了照顾孩子,我父亲甚至放弃了经营多年工程承包。平时给予孩子的配置装备,都是家中能做到的最顶级的。并且,还给孩子落了上海户口。如果说这孩子仅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还好接受一些,就当作献爱心了。而根据中华民族历来的荣辱观,这是一个辱没门风、败坏名声的事。是损害名誉权、人格权和尊严权的奇耻大辱。今后,让我们在亲戚朋友和邻里之间,还怎么见人哪?!

  解读心账透露了要孩目的

  事已至此,我还有个百思不解的问题:一向追求钱财享乐,从来对孩子漠不关心,甚至视作包袱的前妻小燕,怎么会以不惜公开“曝丑”的方式,来换取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其目的何在?难道她母爱萌发、良心发现?有生以来只兼职过一年工作的她,难道有了自力更生的持续经济来源?仔细想想,似乎又都觉得不可能。

  后来,还是孩子诉说的一段经历,令我顿开茅塞。今年初春的一天,前妻突然到学校把孩子接走,说到她那儿住几天。一踏进门,前妻就对正在照料她与老板另生的两个孩子的保姆说:“你看,我儿子回来了。他现在已长到1.74米了,啥都能干了!以后这两个小孩就由他来带了。”于是,当天她就把那个保姆辞退了。事后,她在对亲属交谈中算出一笔账:雇一个保姆来专门照顾这两个孩子,每月需花费3500元佣金,如果改用她出轨所生的私生子来照料两个小孩,须交给我的1000元也省去了,这一来一去每月就少支出4500元。这不要太划算喔!

  原来,前妻要变更抚养权的目的。是看到孩子长大后可利用的劳动力价值,是到伸手“摘桃子”的时候了!所以,她才会不顾脸面地到法庭自揭“底牌”。因为在她看来,脸面的价值远远抵不过金钱的价值。

  痛定思痛之后,我经过与家人商量,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在变更孩子抚养权后,对前妻小燕的过错导致的严重伤害重新起诉要求赔偿。在今年9月,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作了公开审理,并于10月中旬下达了《判决书》,支持了我对孩子的抚养费赔偿要求,判决13年计156000元;同时判决14年来的精神损失赔偿30000元;两项合计186000元。法律代表着正义,严肃警告了像小燕这样的人,对别人脸面尊严的损伤,必将付出更多金钱的赔偿代价。这是做人的道理,也是一个社会人应尽的责任。

   作者手记

   做人讲原则才能获尊严

  当今有种说法,女人是娶来疼的、宠的,美女尤应如此。因为她放弃整个天堂来追随了你。我想,对待女人不应以美、丑来分,而应以值得、不值得来分。有的女人虽其貌不扬,但内心美,你为她的付出是值得的;而有的女人虽外表光鲜,但内心阴暗、丑陋,你对她的付出如同东郭先生对狼。小乐父母埋怨小乐太宠前妻,是有道理的。面对一个贪图享受、好吃懒做、不负责任,甚至不讲脸面的女人,决不能一味的宠,不然就丧失了做人的原则。她也不会感谢你的宠,反而会不断触碰你的底线。到头来,必然践踏了你的尊严。

  这个故事很离奇,但凡顾及一点颜面的人,对这种见不得阳光的女娼男盗之事,都会遮掩、三缄其口。可是小燕却能毫无顾忌地站在庄严的法庭上“自曝”。因为她知道,法庭虽是维护正义的地方,但对她们这种人“无招”,从法律变更抚养权的角度还会倾向于她。在当前的社会风气中,诞生了像小燕这种“二奶”生存新职业,她们只有信仰“金钱和享受”,什么尊严、荣辱、颜面均可不顾。她们游离在法律之外,却在肆无忌惮地违法。如小燕既非“单独”,又非上海户口和名人,可她一连养了三个孩子而未受任何干预和处罚,严重违反了基本国策。这是明目张胆挑战我们法律和监管部门,在执行中留有“死角”的缺陷。

  据说组成一个家庭要讲风水,这不仅指房屋风水,更重要的是家庭风水。而家中男女主人的行为和习惯、忠诚和责任、贡献或损害,正是构成家庭风水优劣的要素。所谓“厚德载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风水好必然幸福指数高;那种贪图享受、缺乏责任、放荡不羁的家庭主角,只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灾难和毁灭性打击的坏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