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区财政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布了辖区范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标志着虹口区党政机关会议开始施行定点管理。
2015年,《上海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沪财行〔2015〕41号)颁布实施,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不包括市级一类、二类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均应至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为抓紧落实这一规定,虹口区财政局积极筹备、协调推进,结合虹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委办〔2014〕31号)的规范要求,依法产生了4家会议定点场所,分别是:上海宝隆宾馆有限公司、上海远洋宾馆有限公司、上海财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思大酒店、上海粤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全区党政机关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新的保障。
该区产生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将上报市财政局纳入统筹管理,在协议期内向本市及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提供会议定点服务,并且不得擅自提高协议价格,不实行淡旺季两个采购价格。对于国庆节、春节长假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临时性价格上涨,也不另外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