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积极贯彻落实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
10.11.2015 21:0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要求,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于7月27日召开了专题视频会议,要求申报生产待审的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从源头上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为贯彻实施公告各项要求,上海市食药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并研究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月3日,上海市食药监局组织全市相关申请人和合同研究组织(CRO),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局相关处室约150人召开了自查工作动员大会。阎祖强局长亲自到会进行了动员,强调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单位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提升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水平,为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尽职尽责。
同时,上海市食药监局向本市相关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及合同研究组织(CRO)下发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强调《公告》的自查要求、时间节点,要求申请人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对申报品种临床试验的真实性、规范性按照《公告》要求进行自查,按期上报;对自查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品种的,要求申请人提出撤审申请。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11.201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