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店长监守自盗 偷卖18部iPhone5S手机获刑

20.04.2015  09:48

  偷卖店内18部iPhone5S手机、2台苹果平板电脑及1台笔记本,并盗走店内2万元,设于朝阳区悠唐广场二层的原苹果专卖店店长肖波将其所得的赃款赌博输空。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肖波有期徒刑5年半。

  今年27岁的肖波大学文化,长相白净秀气,事发前在朝阳区悠唐生活广场二层苹果专卖店任店长,该店为北京世纪超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超科公司)所设。

  朝阳检察院指控肖波职务侵占并盗窃店内22部iPhone5S手机、2台苹果平板电脑及1台苹果笔记本,涉案财物价值12万余元,肖某致单位损失10万余元。

  今年1月13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现场监控显示,2014年8月7日上午,肖波偷拿钥匙,将店内保险柜里的2万元现金偷走。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2014年8月6日至9日,肖波变卖了店内18部苹果牌“iPhone5S”手机、2台苹果牌平板电脑及1台苹果牌笔记本。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10万余元;2014年8月7日上午8点45分左右,肖波借店内无人,偷拿钥匙后盗走保险柜里2万余元现金。

  案发后,肖波承认自己赌博把钱都输光了,其父亲代其退回了6万余元。肖波在其供述中称,其于2014年初开始赌博,“一直输钱,输了大概10万元,还欠了外债”。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肖波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单位钱财,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朝阳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判处肖波有期徒刑5年、1年,并各罚款5000元。最终,朝阳法院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肖波有期徒刑5年半,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剩余赃款6万余元,以发还给超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