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范围

22.07.2014  00:04

  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凡户籍在甘肃省境内长期居住一年以上、18周岁以下、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以下简称感染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参照我省现行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城市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40元、农村感染儿童每人每月440元。

  保障坚持本人及监护人自愿申请救助的原则,由感染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中心提出救助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儿童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基本生活费足额及时发放给受助感染儿童。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对感染儿童家庭背景及个人情况严格保密,保护他们的生存权、人格权、隐私权等个人基本权益;各级卫生、民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感染儿童具体情况,卫生疾控部门应将感染儿童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同级民政部门,确保新增感染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