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经营类电子商务) 服务设施地域限制的通告
08.11.2017 11:55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改革开放的要求,深入推进试验区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工作,结合试验区的实际情况,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现决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地域限制的通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经营类电子商务)服务设施设置的地域范围由试验区放宽至上海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08.11.2017 11:55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注销上海垦德广告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沪通信管信管﹝2017﹞57号
通信管理局
陈肇雄: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1月8日下午,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