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顺利举办

04.06.2018  01:51

  5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召开。

  本届论坛以“自由贸易区营商环境与司法竞争力”为主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刘晓云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王淑梅副庭长、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陈立斌主任委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黄祥青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陈信元副校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陆方舟副区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殷勇院长等出席论坛。来自浙、琼、粤、渝、辽、沪等地法院,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司法杂志社、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宁波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的13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届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祥青主持。黄祥青院长对来自全国各地从事自贸区法治研究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期待通过本次论坛的深入讨论,能够有力地推进自贸区的法治建设与司法保障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陈信元教授对来自全国各地的领导和专家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四年来,论坛围绕自贸区法治建设这一重大命题,在司法保障方面群策群力,为中央和地方推进相关的改革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智力支持。陈信元校长表示,过去几年,上海财经大学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积极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这一重大的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推进落实在投资、贸易、金融、法律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任务,取得了在全国较为领先的成果。对此,他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和法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级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陆方舟代表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地祝贺。他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第五年。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力争完成3.0版方案的所有任务,持续聚焦“三区一堡”的重点工作,努力在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上取得新成就。陆方舟区长强调,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始终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自贸试验区的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司法的保障和支持。他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吸收本次论坛的研讨成果,以更开阔的视野,更务识的举措,加快上海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建设。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立斌指出,每年的论坛始终保持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主题展开,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理念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人民法院在积极履行自贸区司法保障职能过程当中的实践理性。今年的论坛以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和司法竞争力为主题,聚焦司法和国家城市竞争力优化和促进作用,为法官、学者和相关部门的专家,共同交流自贸区司法保障经验,共同研讨自贸区司法保障新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陈立斌主任委员高度评价了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财经大学的成功合作模式,他表示,市人大、市政府正在启动自贸区条例的修订工作,希望从事自贸区法制建设的学者和与自贸区法制保障密切相关的法院、法官,给予积极的关注并建言献策,共同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的完善升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淑梅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对本次论坛的顺利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我国的营商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和优化,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三个方面为优化自贸试验区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高点站位,深远谋划,积极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出谋划策;二是解放思想、勇于突破,支持自贸试验区开拓创新;三是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契合自贸试验区的发展需要。当前,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新阶段,王淑梅庭长希望本次论坛能够站在新起点,研究新问题,迎接新挑战,为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司法竞争力的提升而努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对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司法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他介绍了上海法院系统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目标,在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创新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涉自贸试验区纠纷非诉解决机制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刘晓云院长指出,上海法院系统将把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完善符合审判规律、适应自贸区建设司法需求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对自贸区改革创新的支持保障作用。他表示,上海法院系统将以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周年为新起点,认真学习和吸纳本次论坛取得的成果,总结好自贸区审判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为上海自贸区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届论坛分为主旨演讲单元和四个专题讨论单元。

  主旨演讲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主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萌在主旨演讲中回顾了四年多来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历程,并从创新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涉外审判机制、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积极配合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系统总结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探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祖新在主旨演讲中指出,法院要立足需求,找准提升司法竞争力的着力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专门审判机构、构建科学审判机制、完善域外法适用机制等,夯实提升司法竞争力的基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黎明在主旨演讲中阐释了服务保障自贸区营商环境、提升法院司法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并表示上海一中院将持续通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裁判、发挥智慧法院优势、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来进一步探索保障自贸区营商环境、提升司法竞争力的路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峰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如何尽快培养和储备一批与自贸区国际化、开放性、创新性特点相适应的专业审判人才,已经成为法院必须面对的基础性课题。他认为,应当通过完善法院人才交流机制、探索专业人才遴选机制、建立专业化审判组织、强化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等方式,形成法院人力资源配置长效机制,以提升司法竞争力。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勇在主旨演讲中指出,自贸区相关法院必须做好涉外审判工作,以回应国内外投资贸易者的司法需求。他认为,法院要以公正高效的涉外审判服务自贸区对外开放、通过提升涉外审判能力来营造自贸区优良的法治环境、突出涉外案件裁判的规范引领与示范作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彬在主旨演讲中分别从坚持法制化保障、建设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建设符合自贸区发展需求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大湾区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平台等方面介绍了前海法院在服务保障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经验。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负责人邝鹂在主旨发言中介绍了横琴法院推进自贸区法院特色改革的基本情况,并从政策与法律的冲突、域外法查明中不同法律之间的冲突、平行诉讼中生效判决之间的冲突等方面分析了自贸区审判中法律适用冲突问题。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在主旨演讲中阐释了自贸时代提升司法竞争力的背景,分析了司法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及自贸区营商环境与司法竞争力的关联性,并分享了提升上海自贸区营商环境和司法竞争力的建议。

  “自贸区合同执行与司法竞争力”专题讨论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唐波主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曹克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赵秀举、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等进行了交流发言。曹克睿庭长在发言中认为,要提高诉讼的便利性,就需要对传统的一些诉讼运作的模式和流程进行适当和科学的变革。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法院,是该种变革的具体实践。他具体分享了浦东新区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上的经验及未来的规划。赵秀举副教授用详尽的数据介绍了我国目前诉讼、仲裁、公证、调解四个的纠纷解决框架及其运作状况,并分析了四个框架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叶名怡教授在发言中阐释了合同纠纷的司法解决与营商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并从契约自由、契约正义、契约责任、民行交叉等方面系统分析了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文本内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潘云波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结合世行报告从合同执行、自贸区司法竞争力两个方面分享了自己在该主题上的观点。

  “自贸区股东权利与司法竞争力”专题讨论单元由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主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施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改蓉、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等进行了交流发言。施杨庭长结合审判实践从商事合同效力的认定、股东权益纠纷案件的审理、精品案例的示范效应、多元联动机制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胡改蓉教授从世行报告有关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指标切入,结合典型案例,就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的司法保护分享了自己的看法。葛伟军教授分析了股东权利司法保护的三层次涵义,结合司法解释梳理了股东权利保护的立法演进,并结合实践提出了立法展望。宁波大学教授董茂云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就股东权利保护中司法权的定位、司法权与立法权的关系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自贸区金融、知产案件审判与司法竞争力”专题讨论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院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杨忠孝主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单素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宫晓艳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单素华庭长从资管新规中监管规则的重点、商事裁判中裁判规则的重点、金融监管规则对司法裁判规则带来的影响等三个方面分析了资管新规下金融监管规则与司法裁判规则的关系。宋晓燕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往往是从公法的视角上展开,但民商法的进路在金融风险防范上不是不可为而是大有可为。她以互联网金融为例,通过对居间合同义务、担保效力、债权拆分转让等问题的分析,阐释了如何以合同类型为中心进行风险控制的进路。宫晓艳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分析了涉自贸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并从公正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强化司法服务意识、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章恒筑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就金融行为的效力认定、民商法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机制作用等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涉自贸区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与外国法的适用”专题讨论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自由贸易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杰普主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王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任明艳等进行了交流发言。马屹主任结合两个具体的案例介绍了中国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承认与执行情况。他认为,中国的仲裁机构需要进一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共同体也应当共同关注中国裁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问题。王好法官通过详实的数据介绍了中国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情况,分析了拒绝承认或执行的理由,并就仲裁裁决的承认与公共政策的关系进行了重点说明。任明艳法官介绍了上海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践、上海法院在解释和适用纽约公约方面的一些探索,并就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重点就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仲裁庭的管辖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本届论坛以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和司法竞争力为主题,聚焦司法对国家、区域竞争力的优化和促进作用,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时效性。与会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热烈而卓有成效的交流讨论。论坛的闭幕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局级审判员宋建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对论坛进行了总结,对所有与会代表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为期一天的第五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顺利落幕。


  (供稿:徐键   供图:童心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