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革命和能源法系列讲座圆满举行

23.01.2015  13:15

1月9日至10日,由我校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能源革命与能源法系列讲座”在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顺利举办。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我校杨忠孝教授、吴弘教授、肖国兴教授等9位专家应邀主讲。

第一场以能源革命为主题展开。吴弘就“我国能源法学的培育与发展”作主讲。他表示,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内在结构性矛盾与张力,能源革命已是大势所趋,这给法学理论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出了新的机遇,需要深入探讨并付诸实践。肖国兴则具体分析了能源革命所面临的挑战,进而厘清了能源革命与法律革命的复杂关系。

第二场讲座由王先林、杨忠孝和陈少英担任主讲人。王先林向在场师生介绍了我国竞争法体系的框架,详细阐述了如何通过竞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规制能源行业企业。陈少英则从财税法视角剖析了煤炭资源税的改革,分析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转为从价计征的背景、优缺点及其完善。杨忠孝用风趣幽默的语言阐述了对于能源革命与竞争法、财税法完善的独到看法。他表示能源领域应当进行市场化改造,能源革命应是全方位的,这取决于我国的社会变革。

第三场讲座由张璐、胡改蓉、季奎明和曲阳担任主讲人。张璐围绕着“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立法差异性研究”主题,分析了这两个领域立法的共性基础,理论上阐明各自的法律逻辑与制度结构,并为相关立法实践提供了理论佐证。胡改蓉解释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初衷,指出了改革的法治推进路径——从一厢情愿到协作共赢。季奎明侧重于分析“以混合所有制完善国企的治理结构”这一改革的重心,探索平等保护各类资本的风险防范措施。曲阳则介绍了我国资源管理与废弃物管理的制度现状,并为“资源革命”设计了一体化制度。

    此次系列讲座帮助在场师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能源法相关理论和实践,为深入研究能源法律制度转型拓宽了视野。(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