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放宽外资投资股比限制 上海启动本土邮轮公司可行性研究
9月28日的中国邮轮经济发展高峰论坛,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透露,上海已启动成立本土邮轮公司的可行性、途径及经营模式的研究。同时,上海方面正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放宽外资对邮轮公司投资股比的限制,允许外资占比达到50%,从而逐步实现邮轮公司的本土化,为上海本土企业购买或者承租邮轮及聘请第三方进行专业管理等做好前期准备。
当日发布的《邮轮绿皮书:中国邮轮产业发展报告(2014)》同时显示,在外籍邮轮主导国内市场的情况下,本土邮轮企业亦开始蹒跚起步,过程中仍存在多重障碍。目前,我国邮轮产业在高价值和高附加值产业环节缺失,仍受控于国际邮轮公司。
绿皮书显示,包括上海、天津、厦门、海南在内的多个港口和地区都有租船、购买或拟定造船计划组建本土邮轮船队的打算。而受国际船舶制造业低迷的影响,欧洲邮轮制造商也在积极寻求与中国客户的合作,开拓中国邮轮市场。今后,我国研发和制造本土邮轮将成趋势。
绿皮书指出,我国在组建本土邮轮公司和邮轮船队的模式上,基本采用收购或改装的方式,资金投入偏向低价的二手邮轮市场,本土邮轮公司处于尝试性经营阶段。邮轮企业本土化首当其冲的障碍即是门槛较高导致的两难选择。
据分析,国外大邮轮公司及其船只注册地主要选择巴拿马、利比里亚、巴哈马群岛等地,其成本和责任均远低于发达国家。而我国邮轮运营中涉及的税费包括由海关收取的船舶吨税、由交通部收取的港口规费;其中港口规费包括引航移泊费、带缆系泊费、船舶港务费、船舶代理费等。如登记为我国船籍,就必须承受这些成本和门槛;而若登记为外方船籍,又会失去中国邮轮公司的影响力和监管能力。
专家建议,邮轮公司总部注册在上海的前提下,可以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将部分邮轮船籍注册在国外。首先,积极扶持、培育1至2家本土邮轮企业在沪设总部,简化申办手续,减免税收,对租船、买船的给予低息贷款或者贴息,定制中型以上新型邮轮的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同时适度引进1-2家境外国际邮轮公司落户上海,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允许其自有的或租用的外籍邮轮,经营内河、沿海邮轮旅游航线或定期航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众化”邮轮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