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网络投票工作的相关通知

02.08.2016  23:30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相关部门:

  市总工会于年初启动了2015-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截止目前,共收到65个区县局(产业)工会申报“十佳”标兵单位61个、“十佳”标兵个人82人。

  前期,我们已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评,经过严格的评比和审核,有20家候选标兵单位和20名候选标兵个人进入到了网络投票阶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一)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10个,同时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曾经获得过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不再重复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二)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10名,同时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曾经获得过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不再重复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评审条件

  (一)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形成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机制;

  2.职业道德建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3.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4.职业道德建设成效显著,在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和职工全面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5.在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和援疆、援藏、援青、援滇等工作中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成效显著;

  6.未建工会组织、有侵犯职工权益现象、评选年度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诚信有缺失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二)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拼搏奉献,有报效祖国、振兴民族、奉献社会的思想品格;

  2.具有精湛的职业技能,立足岗位刻苦专研、技术革新、创造发明做出重大贡献;

  3.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办事公道、遵章守纪、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中做出突出成绩;

  5.在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和援疆、援藏、援青、援滇等工作中,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贡献突出;

  6.诚信记录不良者、未解除各类处分者,不得参评本次评选。

  三、评审办法和相关要求

  网络投票分为社会评审、专业评审、专家评审三个阶段,均通过“申工社”APP投票专栏进行投票。投票产生的结果将按照专家评委、专业评委、职工,30%、35%、35%的权重比例,经加权平均排序后产生候选人。为保证评选公正,基本反映上海职业道德建设实际,评选结果兼顾区县与产业相对平衡、制造业与服务业等相对平衡,网络投票一人一票,并参照等额选票方式进行,必须选满十佳为有效票。即投票人必须在集体与个人两个投票区中,分别选满10家,即总共勾选20家后,方投票有效,且每名用户仅有一次投票权。投票时,原则上区县名额占40%,产业名额占60%,制造业名额占40%,服务业名额占60%。

  (一)社会评委投票

  8月4日(周四)—12日(周五),社会评委投票通道开通,由包括职工在内的社会大众进行网络投票,并设置投票抽奖环节。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网络投票中来。

  (二)专业评委投票

  8月10日(周三)—12日(周五),专业评委投票通道开通。专业评委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每区县局产业工会限一名)。逾期不投,视为弃权。

  (三)专家评委投票

  8月17日(周二),专家评委投票通道开通。专家评委由市政府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劳模先进代表以及市总相关部室负责同志组成。

  谢谢您的支持!

  上海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