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借观音像认为在家显灵拒归还 寺院申请强执

03.08.2015  11:08

法官拍照取证。

原来供奉观音像的位置。

法官向张老汉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

  一年半前,张老汉向北京天开寺借走观音像一尊,并写下借条承诺3个月后归还。可在家供奉一段时间后,张老汉认为观音在家“显了灵”,全家人都得到了平安,因此拒绝归还。多次索要未果后,天开寺将张老汉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张老汉返还佛像,张老汉仍拒绝返还,无奈,天开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9日,房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向张老汉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案情回顾

   天开寺起诉信徒归还观音像

  张老汉今年67岁,是房山区韩村河镇天开村农民,已经信佛40年。2014年3月,张老汉向位于房山区的天开寺内借走观音像一尊,希望能借此保全家平安、身体健康。当时,天开寺僧人要求张老汉写了一张借条,明确要求张老汉需要在3个月后返还。

  张老汉自称,将观音像请回家后,全家老小一直都走好运。因此,他说什么也不愿履行昔日同天开寺签下的3个月后归还的承诺。因多次向张老汉讨要均遭到拒绝,天开寺于今年4月,将张老汉诉至房山法院。

  此案开庭审理时,张老汉倒不否认确实曾有“借像3个月”的约定,但他现在改变主意了,认为起码还得将观音像在家里供奉3年,“那次,天开寺又要请回佛像,我一着急就生病住院了,打这之后,我就更不想还回去了。”张老汉说。

  6月19日,法院判决张老汉将观音像归还天开寺。不过判决生效后,张老汉仍不愿归还,天开寺于7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说法

   张老汉

   自称不满观音像被供于侧位

  7月29日上午10点半,记者随同此案的执行法官白建永等人一起来到韩村河镇天开村。在一个坐北朝南四方的小院内,一行人见到了张老汉,他身材微胖,皮肤黝黑,身穿米色中式大褂,上面绣有金色的龙样图案及“龙的传人”字样。

  接过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张老汉称,“家里现在平平安安的,我受益了,我就是不愿意还。

  张老汉随后向白建永说起了请观音像的原因。他称,他曾经在天开寺里工作18年,负责管理绿化、后勤等工作。寺院内有一个大观音洞,他对该观音洞非常有感情,常常去叩拜。2014年3月,他叩拜时发现,观音洞请来了一尊新的高大的观音像,原来那尊106厘米观音像被请到了旁边的小洞里供着。“我想着寺院里既然没有地方供,将观音像放在侧位,那不如我请回家供在主位上。”张老汉联系了天开寺管理委员会委员尤某,并签下了“借像3个月”的约定。“我写借条时也没想着要还,想着之后事情就过去了,没想到他们真的来找我要”。

   要求寺院亲自请回供在主位

  张老汉一边说着,一边将法官和记者带到了他家客厅东边的一个小房间。推开门,一股檀香味扑面而来。记者看到,高106厘米、宽40厘米的陶瓷观音像被供奉在房间的北面。观音像前还有一个金色的香炉,香炉后面供奉着葡萄、桃子、蜜瓜以及几罐八宝粥。

  张老汉说,这间房是他专门用来供奉这座观音像的,每逢初一、十五都会来烧香跪拜,水果一年四季不断,不新鲜了就立刻换。

  白建永告诉张老汉,观音像的所有权在寺院,如果他有信仰,可以经常去寺院叩拜,或者自己再单请一尊回家,“希望你能与寺院达成和解执行,如果等法院强制执行,对双方都不好”。

  经过一番交流,张老汉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同意归还观音像,但要求寺院派人亲自请回去,“我听说寺院已建了新房,是可以把观音像供奉在主位上的,如果他们还将这尊像供在侧面的洞里,我还去找他们。

   天开寺

   寺院称将择日举行仪式请回

  上午11点半,记者继续随执行法官来到了天开寺。

  天开寺的住持释延佛法师告诉记者,2014年初,天开寺进行修缮,当时还在这里上班的张老汉,帮忙搬运石料的过程中,不小心被石头崩伤眼睛。“他说因为工作受伤了,如果把佛像请回家可以恢复的更快。”释延佛法师说,当时天开寺管理委员会委员尤某看在张老汉为寺院工作多年的份上就同意出借,“一般情况下,寺院的佛像是不允许外借的,这是尤某的个人行为,此前寺院未有先例”。

  据释延佛法师介绍,这座观音像是一位老居士捐赠给寺院的。当这位居士发现观音像失踪后,多次向寺院询问,也曾亲自去张老汉家索要。“这位居士把观音像捐赠给寺院供奉多年,突然被供奉在别人家里,从宗教信仰上讲,心里肯定是不高兴的。

  “寺院是受法律保护的公益场所,我们也应学会用法律来保护寺院、僧人、宗教财产等的合法权益。”释延佛法师说,因此,天开寺将张老汉诉至法院。他还告诉记者,这是寺院建立以来打的第一起官司。据了解,北京天开寺是一座始建于汉朝的寺院,为全国最古老的寺院之一,2004年进行重新修缮。

  释延佛法师表示,寺院将会择日举行仪式将观音像请回,观音像请回来以后还会供奉在张老汉借走时的位置。

   法官说法

   法院将监督归还仪式

  执行法官白建永告诉记者,这件案子有其特殊性,因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佛教信仰者。“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从事宗教活动。从尊重宗教习俗、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我们希望能通过调解工作让张老汉主动将佛像送回寺院,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以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被执行人按在地上,抢走佛像送回寺院,也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白建永说。因此在天开寺申请强制执行时,他决定亲自上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调解。

  “目前,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还不错,案件有望顺利执行。”白建永告诉记者,执行过程中,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充分尊重宗教习俗及礼仪,允许寺院举行仪式。归还当天,执行法官还会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张老汉在仪式上能将观音像归还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