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伯与外地女假结婚 去世后90万遗产引纠纷
□法治报通讯员 李鸿光
当今社会,老夫少妇结为夫妻已不是新闻,不少人早已习以为常,八旬高龄的陈老伯与外来媳妇詹某便是这样一个例子。然而,陈老伯与詹某登记结婚刚满1年就因病去世了。
婚前,陈老伯与詹某及詹某前夫王某签署了一份 《承诺书》,这给詹某与陈老伯弟弟妹妹们的遗产之争埋下了伏笔。
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詹某将陈老伯的弟弟妹妹们告上法院。近日,静安区法院对这起遗产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詹某和陈老伯的弟弟妹妹们都分获了遗产。
老夫少妻婚前签承诺书
现年40岁的詹某是江西上饶籍人,她在沪打工已有20多年,身上少了乡土气质,多了一股大城市人的精明气息。
2013年9月23日,詹某与老家青梅竹马的丈夫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詹某又闪电般地与年长她29岁的陈老伯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没有生育。
与其他结婚男女有别的是,在詹某与陈老伯登记结婚前,两人及詹某前夫王某私下签订有一份少有的 《承诺书》。
这份 《承诺书》 写道:“郑重声明这次和你办理结婚登记,是为儿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学所办手续,感谢你的帮忙和支持。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以后各方的财产对方无权享用和支配。双方生活各不相干,对方也无权过问个人的隐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一切以儿子为中心。我王某再次声明,你今后生活我绝不会打扰,你名下财产与我不相干。感谢你的帮助,我儿子才能在上海完成学业,你今后生活我会给予帮助的,我会把你当父亲来照顾。”在这份《承诺书》 上,三个人约定各自财产归属,还都留下亲笔签名及日期。
与詹某结婚前,退休多年的陈老伯独居在本市新闸路某号房屋内。前几年该地块遇上动迁,自认为已到风烛残年的年纪,膝下无子女的陈老伯选择了货币分房。他拿了一笔动迁费后,就在距离妹妹家不远的地方租房居住。
鉴于陈老伯是孤老,所在街道逢年过节都会派人前往看望慰问他。陈老伯与詹某刚结婚时,街道地区并不知晓这件事,但纸包不住火,陈老伯结婚的消息还是悄悄传开了。耄耋老人为何再次结婚?虽然好奇,但婚姻自由无法干涉,街道工作人员作为外人也不便直接询问这桩婚姻的来龙去脉。由于陈老伯已不再是孤老,于是他也无法享受逢节日送慰问品的待遇。
弥留之际将存折交给家人
谁知,与詹某登记结婚1年后,陈老伯就因病在医院去世。
根据街坊邻居及医院护士、护工人员反映,陈老伯躺在病榻之上时,都是陈老伯的4位弟弟妹妹轮流前来送饭送菜,照顾他的日常起居,几乎没有见过詹某前来嘘寒问暖。
陈老伯的弟弟妹妹们回忆,久卧病榻的陈老伯也许感觉自己时日无多,在某一天支开了护工,亲手将自己的银行存折和与詹某、王某签订的 《承诺书》 交给他们。
“他就是想把这数十万元遗产留给自己人,而不是轻易交给对他照顾不多的詹某。”陈老伯的弟弟妹妹称,拿到 《承诺书》 后他们才得知陈老伯与詹某还有如此约定,也对詹某与陈老伯结婚的目的产生质疑,更不想让她以妻子的身份独占陈老伯的全部遗产。
这份 《承诺书》 的出现直接导致了陈老伯的遗产纷争。
陈老伯的弟弟妹妹认为,詹某与陈老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或许幕后存在某种无法明说的交易,他们不肯将陈老伯的银行存折交给她,也没有让詹某参加陈老伯的葬礼。
詹某则认为自己是陈老伯的妻子,有权继承陈老伯的遗产,因此将陈老伯的4位弟弟妹妹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