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群租回潮猛:整改通知被撕掉 一套房塞进19张床

21.10.2016  01:34

群租房内一片乱象

原标题:整改通知被撕掉 一套房塞进19张床 群租回潮猛 市民很不满

东方网10月20日消息:昨天刚赶走一波,今天又杀来一群;昨天刚安生一会,今天又吵闹一片!群租——就在这样一次次“没完没了”的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中,成了市民最深恶痛绝的小区“顽疾”。

自2014年起,上海市即出台了“最严措施”,剑指群租。但两年去了,群众的抱怨之声依然不绝于耳。“新民邻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接市民相关诉求达7000多件,反复投诉比例近50%,群租卷土重来之势很是猛烈!

巡查“灯下黑”、查处“踢皮球”、执法“装样子”……物业和相关部门的慢作为甚至不作为,让市民很是“不满意”!

●静安区广中西路99弄

小区物业:治理百余户还是没用

市民马女士反映,整整两三年,其所在的新梅共和城小区群租现象是愈演愈烈。“向物业反映,说没执法权;找居委会,又让我去街道房办投诉。”马女士说,“这些群租客下班都很晚,经常半夜在楼道里大声喧哗,弄得阿拉睏勿着觉。”后来她只能求助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投诉,就有人来装装样子,贴贴告示;不投诉,马上又死灰复燃。我都记不清打了多少个电话。

记者在小区85号601室看到,门上残留着撕扯告示的斑驳痕迹,“整改”二字还依稀可见。屋内被三夹板重新分割成6个封闭卧室,一名租客说,他刚搬来住了三个月,每月除了交1300元房租外,还需固定交100元的水电煤费。

当记者问及是否担心被整治时,他摇了摇头。“我前几天刚撕了门上的整改通知书。”他说,以前租房曾遇到过执法,“一般他们来敲一次门,就不会再来了,避几天风头,二房东很快就能把隔板搭好,又能回来住人了。

小区物业安保主管雷雨坦言,由于毗邻大型工业园区,大量廉价租房需求客观存在,新梅共和城小区一直是“群租重灾区”,“去年整改了一百多户群租住房,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往往又会回潮。上门去贴整改通知书,根本无人理睬。

●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139弄

洋泾街道房管部门:不接受采访

群租客随地便溺、私装电表、电梯负荷超载等问题,把惠扬大厦居民的日子搅得一塌糊涂。

来到大厦6号楼707室,记者推开虚掩的房门,恶臭扑鼻而来。100多平方米的一套房内竟塞进了19张高低床,床架上挂满了工作服,地上一片狼藉。私拉的电线或缠绕在衣架上,或从地上拉至天花板。屋里一女孩见有外人进入,立刻摆手,“我们这里是员工宿舍,都住满人了,不外借了。

记者发现,6号楼的601室被隔成了12间,505室分割成了11间。居民代表张女士说,“我们向居委、物业举报,他们也不查,反而让我们自己去摸清情况,找相关部门。

无奈之下,为了搜集证据,居民们除了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外,还装扮成水电工挨家挨户“暗访”。“我们最终排查出了二十多家群租户上报给房管部门,然而其几乎隔半年才来整改,且仅仅治理了两三家就草草收场了。”随后,记者致电洋泾街道房管部门了解情况,对方以不接受采访为由直接挂断电话。

不作为更应问责处罚

2014年修改施行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有了明确定义:

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同时,对“群租”也有了史上最细、最严的处罚:

出租人违反规定由房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向社会公开该套房屋信息,限制其买卖,并将违法“群租”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房地产登记簿中予以记载。

转租人违反规定由房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从事“群租”业务,或为“群租”提供经纪服务,由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网上备案资格,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治群租”虽有法可依,但真的落到实处了吗?“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负责人坦言,从市民反映的内容来看,物业和相关部门确实存在着执法周期过长、整改不彻底、敷衍了事等诸多问题。

首先,作为责任主体的房管部门如果存在不作为,推诿扯皮的情况,该如何问责?

其次,综治、街道、城管、消防、公安等相关联动部门该如何明确责任、有效配合执法?

同时,物业如果未及时发现、劝止、上报相关情况该如何处罚?又该如何与其资质评定和招标资格相挂钩?

这许多细则必须立即加以明确,这样才能提升法律的执行效力,才能改变“治了白治”的尴尬局面,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得到”相关部门的“有作为”和“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