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新《食安法》鼓励内部“吹哨人”举报

08.12.2015  09:59

解放日报 解放网讯(记者 徐瑞哲) 5日,在华东理工大学开幕的亚太食品安全治理圆桌会议上,海内外专家高度关注今年修订通过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负责人强调,新《食安法》完善了有奖举报制度,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吹哨人”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对本单位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所谓“吹哨人”制度,就是从业人员举报制度,依靠从业人员的内心良知,同时配合法律制度的外部激励,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如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或邮件、信函等途径,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研究员解释称,新版《食安法》第3条已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而第12条 、第115条增加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正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制度体现。



    原文来源: 解放网   |  发表时间:2015-12-05   |  作者:徐瑞哲
    原文链接: http://www.jfdaily.com/kejiao/bwyc/201512/t20151205_1986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