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纂《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工作的通知

06.01.2016  09:56

根据学校110周年校庆工作计划,《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的编纂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存真求实,客观反映近十年学校办学历史,展示百年校庆以来的办学成就与发展印迹。以史为鉴,昭示后人。

 

二、      编写原则

纵不断线,横不漏项,实事求是,史料翔实。

尊重历史,求同存异,兼收并蓄,体现特色。

 

三、      组织机构

(一)《上海理工大学志》( 2006-2016 )编纂委员会

主  任:吴  松  胡寿根

副主任:田蔚风  王凌宇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刁节文 马军山 马晓婷 王宏光 牛翔宇 叶  磊 曲德强 朱坚民

刘宝林 刘  威 刘德强 孙  红 孙  萍 李  妍 李建东 杨佐平

杨  英 张大伟 陈世平 陈海瑾 周亦敏 施小明 姚  俭 曹伟元

葛民先 谢金平 潘淑平

 

(二)《上海理工大学志》( 2006-2016 )编纂工作办公室

主  任:田蔚风  王凌宇

副主任:杨佐平  李  川  王  蕊  徐  芳

顾  问:吴元骠

成  员:吴禹星  王细荣  尚  娅  杨  阳  董轩志  黄  威

 

四、      编纂人员

由各参编部门1名主要领导和1-2名编纂人员组成。各参编部门请见附件1。

 

五、      具体要求与说明

1.    各部门在1月8日前,请将附件2报送校志编纂工作办公室。(编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禹星 电话:55270565;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各部门确定编纂主线和提纲时可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志》(1906—2006)中本部门的内容为结构模板,重点突出近十年主要工作业绩和成就。

3.    各部门完成每阶段任务后,将正式文稿和档案资料送校志编纂工作办公室。材料交接前,部门做好审核工作。材料交接时,做好登记工作。

4.    校志编纂工作完成后,将所有文档资料集中后,全部移交学校档案馆。

5.    各部门在编纂过程中,注意做好照片和图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编纂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