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纂《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110周年校庆工作计划,《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的编纂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存真求实,客观反映近十年学校办学历史,展示百年校庆以来的办学成就与发展印迹。以史为鉴,昭示后人。
二、 编写原则
纵不断线,横不漏项,实事求是,史料翔实。
尊重历史,求同存异,兼收并蓄,体现特色。
三、 组织机构
(一)《上海理工大学志》( 2006-2016 )编纂委员会
主 任:吴 松 胡寿根
副主任:田蔚风 王凌宇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刁节文 马军山 马晓婷 王宏光 牛翔宇 叶 磊 曲德强 朱坚民
刘宝林 刘 威 刘德强 孙 红 孙 萍 李 妍 李建东 杨佐平
杨 英 张大伟 陈世平 陈海瑾 周亦敏 施小明 姚 俭 曹伟元
葛民先 谢金平 潘淑平
(二)《上海理工大学志》( 2006-2016 )编纂工作办公室
主 任:田蔚风 王凌宇
副主任:杨佐平 李 川 王 蕊 徐 芳
顾 问:吴元骠
成 员:吴禹星 王细荣 尚 娅 杨 阳 董轩志 黄 威
四、 编纂人员
由各参编部门1名主要领导和1-2名编纂人员组成。各参编部门请见附件1。
五、 具体要求与说明
1. 各部门在1月8日前,请将附件2报送校志编纂工作办公室。(编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禹星 电话:55270565;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各部门确定编纂主线和提纲时可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志》(1906—2006)中本部门的内容为结构模板,重点突出近十年主要工作业绩和成就。
3. 各部门完成每阶段任务后,将正式文稿和档案资料送校志编纂工作办公室。材料交接前,部门做好审核工作。材料交接时,做好登记工作。
4. 校志编纂工作完成后,将所有文档资料集中后,全部移交学校档案馆。
5. 各部门在编纂过程中,注意做好照片和图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志》(2006—2016)编纂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