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档案局编撰《普陀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3.03.2018  03:30

根据上海市档案局要求,普陀区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下简称《规则》)。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则》精神,普陀区档案局以国家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局相关解读为基础,结合本区档案工作实际,编撰《普陀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下发区级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街道镇各单位,供档案人员在开展归档整理过程中对照学习。

普陀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整理规则。以说明方式分列45个条目,对《规则》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操作方法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全宗名录。列出普陀区档案馆已给出全宗号的单位名单,供各单位对照实施;第三部分档案软件操作说明。根据《规则》内容和要求,普陀区档案局对档案操作软件进行升级,编写了软件操作说明,帮助档案人员能更加快捷地掌握软件的使用;第四部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引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规则》全文,方便档案人员学习。《普陀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编撰主要是为了帮助档案人员能够更加便利地把握《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质,更加方便掌握《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更加规范地开展归档文件整理工作。

(普陀区档案局 杨喆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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