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召开2015年务虚会形成“维权”共识
洪浩要求:凸显维护基本职能,深化工会创新转型
12月29日至30日,市总工会召开2015年务虚会。市总工会主席室领导和各部室、各直管单位的负责人,聚焦本次务虚会“依法维权”主题,谈想法、谈思路、谈措施,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提出许多真知灼见。市总工会主席洪浩指出,要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全面部署,在这个工作大趋势、大格局中履行好工会职能、发挥好工会作用,突出维护基本职能、推进工会创新转型。
工会,为什么要突出维护职能?
洪浩指出,《工会法》第二条明确指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会章程》也明确指出:“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增速趋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由此将给产业结构、市场体系、生产关系、职工队伍及劳动关系带来深刻影响,工会工作的对象、内容和环境条件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面对这样的形势任务,以维权为存在目的的工会组织,亟需突出维护这一基本职能。
他说,首先,体量巨大的“体制外”职工合法权益亟需工会组织去代表和维护,这是今后一段时期的新常态,如果工会不突出维护职能,这些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容易受到侵害。其次,职工自发维权行为和维权行动需要工会予以有序组织,对这些自发维权行动,工会如果不主动介入、不主动代表职工与企业沟通协商,工会就难以得到职工的认同,职工的自发维权也只会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不利于形成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职工。第三,西方敌对势力插手和信息化双重因素叠加,亟需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来增强防范抵御工作实效性。第四,劳工标准国际衔接问题对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提出更高要求,工会一方面必须坚定立场,坚持原则,勇敢捍卫和执行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努力创新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与中国国情相符合的工会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维护,与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关系
除了维护外,工会还有建设、参与、教育等多项职能。如何以维护为根本和核心,正确处理其与其他职能之间的关系,洪浩指出,要把履行“维护”职能作为核心和根本,通过“维护”促“建设”促“参与”促“教育”,在“建设”中实现“维护”、在“参与”中保障“维护”、在“教育”中提升“维护”,切实加强源头维护、组织维护、监督维护、谈判维护、宣教维护和特殊职工群体维护,为上海工会进一步创新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把“维护”作为促进“建设”的重要手段、把“建设”作为“维护”的基本目标。维护的目的是为了让职工获得更多福祉,实现这一目标重要的就是做大蛋糕,这就需要工会发挥建设职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而要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又必须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收入待遇来激发职工的生产热情和创造活力。
——把“维护”作为“参与”的基本目的、把“参与”作为“维护”的重要途径。离开“维护”,职工难以有“参与”的动力;离开“参与”,“维护”就失去了一个重要途径,维护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工会要以“维护”为目的强化“参与”,加强源头参与,当好职工群众代言人,把他们的具体利益体现于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之中。
——把“维护”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教育”作为“维护”的重要保障和实现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目标的重要措施。工会的宣传教育不能“唱高调”,必须与维护职工“三最”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维权,以创新转型来确保
洪浩指出,要有效履行维护职能,各级工会要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创新转型。
他要求:要转变和创新思想观念,真正地站稳职工立场,从职工的角度想想怎么看、怎么办,为职工说话代言;真正地“围着职工转”,把职工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工会工作的评判权更多地交给职工,使职工从工会工作中得到更多实惠;真正地“敢于碰硬”,要增强维护意识,敢于维权、敢于发声、敢于碰硬,真正在维护上着力,让职工获得工会更多帮助。
要转变和创新工作机制,把工作机制转到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会办会管会兴会上来,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维权服务。工会要积极推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帮助职工实现体面劳动。要以《工会法》为武器和后盾,不断加大依法建会办会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团结权。要把贯彻《职代会条例》作为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
要转变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源头参与,改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改变维权力量分散状况;创新组织制度,改变行政化现象,改变建会模式,切实加大“上代下”工作力度,明确行业工会的主要职能是集体协商、集体谈判,在工会组织外围建设一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重点在推动通过集体协商解决涉及利益之争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工会行使代表权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调停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创新宣教工作,把宣传教育与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服务职工工作,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服务职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制度,不断扩大工会服务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创新工会资产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提高工会企业经济效应、资产运作效率,并把其获利用到职工身上去;创新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工会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扫除身份障碍,探索对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进行身份限制,从制度上保证工会不被“老板的人”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