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告教育考试院续 不服一审判决今日正式上诉

26.10.2014  11:36

作家张一一和他的“高考梦

张一一以35岁“高龄”顶住社会压力走进高考考场

  2014“最牛高考考生”、青年作家张一一告湖南教育考试院一案沉寂近一个月之后终于有了新进展,一审败诉后的张一一今日正式通过中国邮政EMS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要求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4)岳行初字第00126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案进展情况再度引发起教育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据悉,本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是终审判决。

  原告张一一表示,根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以来全国高考报名人数均超过900万人,高考一分之差就有可能改变考生一生的前途和命运,每年的高考都要揪动千万个家庭的心,为了体现高考这一现行最大规模选拔人才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每一道试题的依据、命题和评分程序等信息十分有必要,应当褪去高考神秘的外衣,让更多的考生尤其是农村普通中学学生对高考试题从产生到阅卷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应“可资借鉴,有迹可循”,而不是考生对高考的所有环节都满头雾水一无所知,每个考生根据宪法规定都有权利知道这些信息,而拒绝公开这些信息实际上是侵犯了每年近千万计考生的知情权和受教育权。

  原告代理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李志员表示,被告以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作为拒绝信息公开的理由不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的是“国家有关规定”而不是“部门有关规定”。李志员认为,高考完成后公开高考试题的依据和理由不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任何损害,解密后的高考试题绝对不能被视为“国家秘密”,这是一种错误认定,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规定:“……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监督,命题和阅卷程序的公开、透明度的提升,只会增强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使每个考生更加信任高考招生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而如果一个考生通过十多年寒窗苦读,却连人生中最关键一次大考的试题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答错,而是“说你对,你就对,错了也对;说你错,你就错,对了也错”,像这一种招生、录取制度肯定是失败的,这一操作模式无法清晰确立高中教学目标,无法让高考成为高中教学明确的指挥棒,这样人为的“秘密”设定只会让考生、家长、老师、社会对招考制度更加不信任,不配合,甚至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将这种情绪宣泄出来,而根据量变引起质变的哲学原理,如果高考的有关信息执意不公开,这种情况一旦成为普遍存在将有可能真正损害到国家利益。

  而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韦当则明确表示,《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部门规章明显已经过时,应当与时俱进依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