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多措并举依法开展统计执法任务
2015年,市统计局继续围绕统计重点工作,适应加快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与加强服务并重原则,多措并举,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一是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市统计局法规处于年初向各区县统计局下达和布置执法检查要求和目标任务,并建立季度督查制度。结合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据统计,2015年1-11月,市统计局和区县统计局直接执法检查3242家单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 数的8.1%,其中: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1起,予以责令改正1起,责令改正并警告4起;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6起,罚款金额为20.2万元。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质量、水平和效率,市局法规处编制出台了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上海统计执法操作手册》,为培训不同层面统计执法人员提供了规范的培训教材。今年,市局举办了5期近400人的培训班,加大对市级、区县、街镇三个层面的专、兼职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解读、案例分析、现场考试等培训方式,让参培人员了解统计执法人员的基础法律知识,掌握执法流程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配套制度。为了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和避免统计执法的随意 性,进一步建立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市局初步制订了《上海市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讨论稿)和《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讨论稿)。
四是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证》清理工作。为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今年,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证》清理 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市局、区县统计局对持有检查证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清除不符合标准的持证人员,并从2015年起,建立统计执法 人员变动情况年报制度。在执法证清理基础上,再通过市和区县联合执法,重点培养和锻炼一批执法骨干,从而建立本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 。
五是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人员信息。为进一步体现统计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相对人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 配合程度,市局在上海统计政务网对本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此举作为本市的一项新举措、新尝试,为高效率、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