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组织开展春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
26.01.2017 22:0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本市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11大类,115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1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饮料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维生素C、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酒类1批次(不合格项目:酒精度)、蔬菜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苯甲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此次抽查信息已在日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相关查处情况将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可拨打本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01.201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