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民生政策终极盘点:上海一家人 生活大变样[组图]
2014年临近尾声,最新出炉的上海民生问卷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上海居民民生状况综合评价指数创四年来的新高,惠民政策深得人心。
这一年,上海聚焦民生,整合全市力量,推出了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并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开启社会建设新气象和新格局。
东东全家就是被新政惠及的普通一户。今天,东方网小编带大家“叩响”东东家大门,和这“上海一家门”一起聊聊2014年,上海民生政策如何改变他们的生活和影响着千家万户的。
家庭新成员:
东东和妻子一直想给小东东添个妹妹,今年可以实现啦
*上海试点“单独二孩”政策,4种特殊情况可再生育
政策: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
实施时间: 3月1日起实施
11月1日起新增四种特殊情况
今年2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有2个方面:一是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二是对部门名称作了相应修改。
上海市“单独二孩”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一是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二是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今年10月,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从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4种特殊情况,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
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现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3、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另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了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施情况:
虽然东东符合了标准准备再生二胎,但上海对于新政的推行和实施,却并未如想象中顺利。
沪版“单独二孩”在政策放开后的4个月间,上海全市共批准单独二孩申请7876例,数量远低于预期,生育政策调整并未带来婴儿潮。
而期间,更发生了上海首起“单独二孩”相关案件:“妻子不肯生,丈夫诉请离婚”事件。
今年12月,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在沪举办的“面向未来的中国人口研究”暨第三次生育政策座谈会上,专家们普遍呼吁:预期的生育潮并未来临,迫切期望尽快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但仍有人泼冷水:放开二孩,生育率依旧会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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