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首次通报追责典型 交通部等负责人被点名
16.02.2015 12:11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昨日下午,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首次集中通报了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交通运输部以及广西、福建、江西、四川、天津、河北、青海等7省份的相关单位党委和纪委负责人被点名曝光。
长江航道局局长被免职
“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专门通报”,中纪委官网“配发”的解读资料称: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该8起典型案件,有的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相关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8起案件中,交通运输部1起,其下属单位长江航道局所属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发生组织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活动并公款报销,超范围发放咨询费、评审费,违规发放补贴等严重违纪问题,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缴费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被免去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
河北一公安局长失察被行政警告
其余7起案件涉及广西、福建、江西、四川、天津、河北、青海等7省份。其中,福建、江西均为“官员受贿失察”。如福建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中纪委通报称,“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河北涉及的是“违规收费失察”。据中纪委通报:滦县公安局下属8个派出所对辖区内企业违规收费被查处,其中6个派出所所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连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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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20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