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旅游局召开A级景区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会议

21.01.2016  16:42
  根据县综治办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前阶段,各景点和县旅游局机关本部以及下属的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共12家单位,140名人员组成了群防群治队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群防群治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努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崇明县旅游局于1月14日上午,在顺利大酒店举办了一次由本县A级旅游景区点负责人参加的群防群治守护网建设培训班,组织各A级景点负责人学习了县综治办下发的《群防群治队伍安全防范90问》等培训材料。会议就做好下阶段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各旅游景点要把群防群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工作开展,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群防群治工作措施。当前,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日常检查,通过加强巡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二是健全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整合本单位的治安防控资源,建立治安防范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工作,要主动与当地乡镇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对倾向性、区域性影响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增强治安防范效果。   三是健全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各治安防范组织巡逻防范责任区域,确定巡逻方式和密度,实现辖区间无缝隙衔接。组织本单位群防群治力量,在管辖区内进行经常性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每月对治安防范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增强防范效果。   四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增强群防群治人员政治素质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搞好上岗培训,充分提高群防群治组织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治安防范的业务技能。     五是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纪律、职责和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每半年对各类群防群治队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予以辞退。建立工作统计和报告制度,各景点的群防群治组织日常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完善工作资料档案,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