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06.01.2016  18:31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发放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时间   1.领证地点: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立信会计学院1号楼13层1315室,近宜山路)。   2.领证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6日9:00—16:30。   3.联系电话:64386502。   二、领证时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在空白处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须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可达。   2.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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