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不约谈信用拉黑 “食药安全约谈办法”征求意见

14.01.2015  12:26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约谈,如果故意不来会怎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办法》1月13日征求社会意见,明确企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约谈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将列入信用档案,加大检查频次;事后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相同原因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从重处罚。

  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或违法违规行为在本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单位,将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接约谈。此外,如相关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需督促整改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产品经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为不合格或结果异常的等,食药监部门可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

  ■约谈

  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面对面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分析原因,并督促其整改,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