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规范人道救助呵护受助者尊严
日前,从上海市红十字会传来消息,今后在本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的救助活动中,将不再要求并安排受助人现场受助。
据上海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高解春介绍,2014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委托致联市场研究集团,对近500名受助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提示:受助者对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普遍给予好评的同时,反对公示受助信息,希望保护受助者隐私的受助者达55%-67%,其中尤以儿童、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居多。
呵护受助者的尊严,是公益救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真正的善举,不是施舍和恩赐,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对弱者的同情与关爱,是一种不图回报、不添加条件的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今,社会上一些人,之所以默默地忍受贫困而不愿向社会求救,正是怕自己的人格、尊严及隐私受到伤害。
据了解,国外慈善救助活动,是通过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组织来隔离捐助和受助双方,救助者通过捐赠、转送等隐形方式来资助受助人,在征得救助者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救助者进行表彰和信息公示,也可以在征得受助人同意前提下进行媒体募捐,但一般不让受助人现场受助。
近年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制订了《上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上海市红十字会捐赠公示平台》,以规范人道救助、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注意了对受助者隐私的保护。在项目宣传时,用到的受助者的影像事先都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在进行媒体募捐和社会募捐时,事先也要征得受助人的同意;在公示项目进展与支出情况时,对受助者全名进行了技术处理。此外,在“爱心榜”公示爱心人士名单时,也充分尊重了捐助者的意愿,采用了实名和“爱心人士”两种表达方式。
从2015年起,上海市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时,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加强对受助者隐私的保护和人格的尊重,防止和克服未经受助者同意而将其曝光于社会公众面前的现象,以彰显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
(上海市红十字会 刘贵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