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水浇1岁男婴 精神分裂能否免责成关键

16.07.2015  10:31

  被指挑逗女房客不成后故意用刚烧好的开水浇向1岁男婴,7月15日上午,上海一名26岁的男子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审理。他被诉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鉴定,男婴头、面、颈、躯干、臀部及双上肢2-3度皮肤烫伤,累计范围达体表面积的35%,构成重伤。

  然而,行凶男子被司法鉴定为分裂型故障,就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在庭审中展开激烈辩论,这将影响到审判结果。

  男婴的父亲李永告诉记者,儿子的医疗费用估计将超过130万元,凶手母亲虽然将案发房子卖了约200万元,却在支付约17万元医药费后,就拒绝再作任何赔偿。

   和房客争执后用开水浇男婴

  2014年,在上海打工的山东临沂人李永在送外卖期间,结识安徽芜湖人林峰,林峰主动提出让李永借住在其家中。现年26岁的林峰身体不好,大学未毕业休学在家,他希望李永可以帮他购买日用品、做家务。

  两人的矛盾在李永妻儿住进林峰家中后爆发。

  2014年4月,李永的妻子陈杰带着1岁4个月大的儿子李某某来上海探望丈夫,并入住林峰家。对此,李永在庭上表示,自己曾知会过林峰。林峰则表示,自己并未首肯让李永的妻儿借住家中,双方还就李永是否支付房租存在分歧。

  4月7日上午,林峰要求陈杰代买早餐,当时,陈杰正在给孩子哺乳,她以带孩子为由拒绝了林峰的要求。当日下午,林峰要李永夫妇支付房租并搬走,双方争执了几句。

  下午2时许,林峰联系废品回收人员上门,欲变卖李永的电瓶车抵房租。林峰将电瓶车从客厅推到门外,陈杰见状出门阻止,林峰突然转身进门,将陈杰关在防盗门外。

  之后,陈杰隔着防盗门,看到林峰拿着电热水壶走进她的房间,随后听到房间内传来儿子的哭声。林峰回忆,自己把陈杰关在门外后,回房拿了电热水壶,壶内的水刚刚烧开。他随后进入陈杰房间,将热水泼在李某某的头面部,原本在床上熟睡的李某某开始大哭。此时,陈杰在外大声呼救,林峰在意识到自己行为后果严重之后,开始伪造现场。

  在大喊林峰的名字没有回应后,陈杰想报警,但记不清具体地址,于是跑下楼,在保安的帮助下报警。同时,李永在接到妻子电话后往家中赶,并在路上报警。李永、陈杰、保安在门外大声喊林峰,希望他开门。林峰要求,李永和陈杰下楼。对此,林峰当庭表示,他害怕李永伤害自己,希望他离开现场。

  林峰将孩子抱出时,孩子已处于昏迷状态,脸部起了水泡。目击者称,保安没有伸手抱孩子,林峰把孩子放在门口走廊上,李永看到后,抱起孩子往外赶。李永称,当时孩子的衣服很烫。他猜测,孩子被开水烫伤。

  2014年4月,林峰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批准逮捕。

   司法鉴定被告系分裂型障碍

  在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法庭归纳的案件的定性、是否应当考虑林某的精神障碍而从轻处理等争议焦点,发表了各自的辩论意见。

   双方因何起矛盾?

  原告代理人李永当庭表示,林峰因为挑逗其妻子不成功,才提出要他们搬走,并且迁怒于孩子李某某。公诉人在表述林峰的精神鉴定时也指出,为林峰进行精神鉴定的医生曾提到,林峰认为陈杰开着房门给孩子哺乳是对自己的挑逗。

  李永追问林峰是否对自己妻子说过“喂奶是什么感觉?”在李永夫妻看来,这句话具有挑逗性。林峰表示,自己以后也可能为人父,“只是学习下育婴知识。

  关于作案动机,林峰表示是因为生活琐事。

  他回忆说,案发当天他看到陈杰吃自己的面包,房间内还有自己的剃须刀,此前,洗衣机也被李永用坏了。对此,李永表示,面包是自己购买的;洗衣机在自己过年回来后就坏了,并非自己使用不当导致;他承认自己用过林峰厕所的手纸。

  “孩子与我没有矛盾,他没有伤害过我。我伤害不了李某,因为我怕被他打,所以就伤害他孩子,觉得这样可能可以让他搬出我家。”当公诉人问及为何会对孩子下手时,林某这样回答。

   凶手有没有精神病

  审理过程中,被告辩护人提出,被告林峰在案发期间至现在都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不适用刑法第二三四条第二项规定,不应判故意伤害罪。

  被告辩护人同时提出,本案的发生,被害人的监护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案发地点为林峰住处,在林要求其搬离的情况下,李永一家仍拒绝搬离,属于非法暂住,是案件发生的导火索;案发前被害人父母明知被告林峰可能有精神病,仍与其同住,未搬离其住处,给惨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案发时如果被害人的母亲陈杰不冲出房间阻拦林峰变卖电瓶车,林峰就没有机会单独接近孩子,悲剧最后也不会发生。

  公诉人出示了司法鉴定报告,被告人林峰虽系分裂型障碍,但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这体现在四个方面:被告在案发过程中具有控制能力,在上午遭到请求帮带早饭遭到陈杰拒绝以后,直到下午才对受害人李某某进行伤害;被告具有辨识能力,在与李永一家发生冲突之后,被告并未直接伤害李永,而是选择伤害李永的儿子;在发现浇烫孩子后果严重之后,为逃避惩罚伪造现场;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两次故意隐瞒。

  原告代理人认为,司法鉴定必须应该有被鉴定人过往的精神病病历作为依据,然而被告从来没有看过精神病,更别说有精神病的病历,因而司法鉴定结论的得出不符合流程,其结果与产生方式存在矛盾。

   百万医疗费该赔偿多少

  案发至今,李永夫妇表示已经花完积蓄,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并欠下了数万元的债务。

  李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案发至今,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已超30万元,据医生初步估计,其剩余费用不会少于100万元。李永强调,林峰及其家属在支付17万元左右医药费后,并未再进行任何赔偿。

  据公诉人介绍,林峰为单亲家庭,其母亲目前在新加坡,案发地的房屋为其母亲名下的房产。李永自己大学未毕业便休学在家,没有工作。

  庭审时,李永提问林峰,其母亲将案发地的房屋售卖,获得钱款200万元左右,为何没有对孩子的后续治疗进行赔偿?对此,林峰表示,母亲变卖房产一事,自己并不知情,母亲也没有给自己很多钱治病。

  在看到林某某的受伤照片后,林峰称,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庭审最后,林峰表示了对李永、陈杰及其孩子的歉意。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