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粮食局代表中心城区参加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专家咨询会

15.06.2016  22:15

  6月13日,普陀区粮食局作为中心城区代表参加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专家咨询会议,参与论证上海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并就上海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区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讨论稿)进行发言论证。

  “粮食省长责任制”由国务院在国发[2014]69号文件中提出,上海市人民政府据此提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并将在本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明确对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与评分细则。普陀区粮食局积极参与到此次考核细则的制定讨论工作,将做好与市粮食局、区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保障普陀粮食安全,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