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奖补资金的通知

30.08.2019  16:10
浦东新区财政局,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丰产示范方建设项目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213号)要求,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对2018年度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考核结果,现将粮食创建奖补资金下达你区(详见附表),请纳入2019年市对区农业生态与农产品安全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1100313”科目、支出列“21301农业支出”预算科目。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各区

分配资金 (万元)

 
 

闵行区

15

 

嘉定区

18

 

宝山区

14

 

浦东新区

27.5

 

奉贤区

39

 

松江区

36

 

金山区

19.5

 

青浦区

32.5

 

崇明区

63.5

 

合 计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