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四管齐下”,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

15.12.2014  18:55

  一是梳理制度,明确依据。依据职能分工和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1+15”制度体系,梳理相关文件资料,将财务监理、基建财务、项目管理、土地征收、代建制管理和收费标准等6大类32项制度汇编成册。

  二是借用外力,管理规范。聘请财务监理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和其他监理等工作。规范财务监理委托流程,加强对财务监理机构管理与考核。

  三是加强培训,科学核算。通过专题会议、培训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水平。完善基建账套系统,为科学精细的会计核算打好信息基础。

  四是跟踪管理,加强监管。及时记录项目的进展情况、代建情况、财务监理情况等,加大跟踪监管力度。2014年,对新光中学整体改造等7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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