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管理委研究制定“行政投诉处理规定”

07.05.2015  20:31

        近日,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书记崔明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投诉处理规定》制定相关事宜。袁嘉蓉副主任、金晨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该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并有效回应市民群众行政投诉。制定过程借鉴了住建部投诉处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征求了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相关意见。该规定分解、规范了行政投诉处理工作的具体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并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全程在网络平台操作,实现投诉处理的每个环节都能在信息平台上追溯查询;该规定还明确了委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并将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崔明华书记表示:这项规定的制定,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是用改革的办法,以自我加压的方式,来倒逼行政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