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举行

01.12.2018  16:43

11月25日,由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我校研究生教育院主办、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承办的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圆满落下帷幕。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是我校法律硕士的传统赛事,在上海市法律硕士教指委与我校研教院的关心和支持下,自本届比赛开始,赛事升级为面向全上海在读法律硕士的全新赛事。本次赛事定名“经天”,是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最主要的奠基人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我校老校长雷经天同志。

本届赛事自11月9日启动报名以来,共有269人报名。11月17日,赛事承办方向报名参赛选手发送初赛试题。至初赛提交答卷指定时间,共收到本市11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以及福州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参赛选手提交的有效答卷132份。经赛事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匿名评审,来自本市8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43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于11月25日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


决赛开幕式上,上海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杨忠孝教授代表赛事主办方祝贺各位选手顺利进入决赛。他在致辞中介绍了上海市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此次法律文书写作大赛为全市各高校法律硕士同学搭建了交流学习、展现自我的平台。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对法科学生,尤其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关重要,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不但能够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而且也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他希望同学们努力打好基础,提升法学理论知识,锤炼法律基本功,为将来在法律场上博得一席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午9时,伴随着韬奋楼九声清脆悦耳的钟声,决赛正式开始。41位选手(2位进入决赛选手弃权)需要在三个小时内根据45页的刑法案例案卷,完成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经过决赛评审委员会三轮匿名评审,最终产生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当晚,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决赛闭幕式暨颁奖典礼于交谊楼第三会议室举行。

闭幕式上,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洪冬英教授介绍了本次法律文书大赛初赛、决赛参赛单位情况以及初赛评审情况。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宇晖律师向参赛选手释明决赛评审的相关情况。决赛命题人、我校刑法教研室主任王恩海教授分析了决赛试题,点评了决赛产生的优秀法律文书。

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我校林燕萍教授,洪冬英教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律师,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宇晖律师,王恩海教授分别为获奖选手颁奖。

林燕萍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举办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意义重大。法律文书写作将法律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理论与实务中架起了一座桥梁。她鼓励参赛选手多写、多练、多思考,形成系统的法学理论体系,并对本赛事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美好的寄望。

决赛期间,赛事承办方邀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孙海峰法官为决赛参赛选手讲授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方法与规则”。孙法官风趣幽默,引证据典,将原本乏味的裁判文书写作讲成一堂趣味横生的课堂,深受参赛选手好评。

来源 |研究生教育院


附: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杨晨(上海师范大学)

二等奖  董浩(复旦大学) 谢孝婕(华东政法大学)

三等奖  田凯(上海师范大学) 沈亦洁(华东师范大学) 李晓艳(华东政法大学)

优胜奖  邱轶倩 胡菲 张浩波 曾少璐 谭玉婷 王茜 马若飞 陈璐瑶 李晓艳 任静璇 徐权权 黄翊书 杨千惠 周筱梧 陈儒 张文倩 郑龙辉 夏诗岱 程垚 袁晶裕 刘超磊 王越 柴敏杰 张晓丽 刘颖蓉 史胜 吴丹萍 高瞻 韩佳伟 鞠杨波 李崇祯 辛磊 薛世炜 王李星 王镥彬 蒋轩宇

 

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初赛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婷婷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超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师

钱佳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

吴卫义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佳璐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章晓琴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庭长

 

第四届“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决赛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  颐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教授

洪冬英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教授

罗开卷  法学博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王恩海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王汉齐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朱宇晖  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