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六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第六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市长宁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2.上海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3.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4.上海公安金盾基金会
5.上海富邦华一公益基金会
6.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
7.上海亲和宇宙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8.上海黄金枝教育发展基金会
9.上海彤程公益基金会
10.上海奉贤乐居南桥社区基金会
11.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上海浦发公益基金会
13.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15.上海焕皋公益基金会
16.上海艺途公益基金会
17.上海耕夫公益基金会
18.上海市志趣公益基金会
19.上海慈爱公益基金会
20.上海市徐汇长桥社区基金会
21.上海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公益基金会
22.上海正心公益基金会
23.上海传梦爱心基金会
24.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25.上海市杨浦区定海社区公益基金会
26.上海百寺公益基金会
27.上海长石玻璃艺术基金会
28.上海市徐汇斜土社区基金会
29.上海市杨浦区殷行社区公益基金会
30.上海沪佳公益基金会
31.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2.上海量子公益基金会
33.上海市徐汇华泾社区基金会
34.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35.上海璞慧公益基金会
36.上海景熙公益基金会
37.上海览海公益基金会
38.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
39.上海弈慧公益基金会
40.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
41.上海九天公益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第六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