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
为加强和规范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实现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相对分离,保障学术决策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上海财经大学章程》,经过历时大半年的紧张调研、学习,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稿)、上海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规程》(审议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工作;并根据各自《章程》和《规程》规定,完成了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推荐遴选等筹备工作。
2014年10月14日,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定路校区行政楼召开。校领导丛树海、樊丽明、孙铮、蒋传海以及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第二阶段为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由蒋传海副校长主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徐龙炳教授简要介绍了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筹备情况,蒋传海副校长宣读了上海财经大学关于聘任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樊丽明校长向与会委员颁发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书。
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目前下设学术道德、学科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研究生教学指导、本科教学指导等5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表决,孙铮教授当选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蒋传海教授、张雄教授、孙宁教授当选为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丛树海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对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对光荣当选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各位教授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届学术委员会是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期改革背景下成立的,也是依据今年四月经教育部核准正式颁布实施的《上海财经大学章程》组建的。学术是大学的根本依归,学术共同体是大学的本质属性,《上海财经大学章程》正是以此作为核心理念来制订的。《章程》中明确指出“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对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这一制度性安排充分保障了大学治理体系中教授治学的天然权利,彰显了大学学术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真理性。
当前和未来的一段时期是学校推进综合改革的关键期,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这对保障学术权利的科学规范、民主高效地运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缘于此,本届学术委员会肩负着深入探索和践行教授治学有效机制的重大使命,丛书记谨代表学校党委对本届学术委员会和各位委员提三点希望:
一要追求真理,弘扬正气。 学术研究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事业,良好的学风和优秀的学术成果对于塑造大学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位委员都是经各学院推选的各学科领域的优秀代表,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敢讲真话,敢担责任,以公平、公正之心维护学术道德、弘扬学术正气,在全校上下营造追求真理、尊重科学、客观公正、和谐包容的学术氛围。
二要勇于带头,善于创新。 学术委员会制度的本质是“教授治学”,一流的教授,要治一流的学术,做一流的学问。因此,各位委员不仅要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百尺竿头,不断创新,以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投身于科学研究,力争产生更多、更有影响力的优秀成果;而且作为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还要致力于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和年轻后备梯队的培养,为优秀学术力量的凝聚和学校学术事业的传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要立足全局,尽职尽责。 学术委员会是代表学校,对学校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是要对整个学校学术建设负责的。因此学术委员会一定要站在学校全局的高度,宏观地思考学校学术事务,为学校的学术发展进行把关、定向;另一方面学术委员会作为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为教授管理学校学术事务搭建了管理平台。因此,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听取和采纳广大教师的意见建议,让更多教师参与到学校的学术管理中来,团结广大教师,集思广益,为学校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丛书记最后指出,新的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新探索,全校上下对学术委员会寄予厚望。希望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和各个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地履行好职责,努力为促进学术繁荣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第二阶段为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孙铮教授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上海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规程》、《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规程》、《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规程》、《上海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规程》和《上海财经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规程》;讨论确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讨论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评选办法。
(供稿:刘月波、陈正良 供图:黄海春 编审:王雅静 收稿日期: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