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01.04.2015  15:58

3月28日,由科学研究院和法律方法论学科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顺利召开。研讨会的主题为“法治改革与法律修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及山东政法学院等2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杂志社及出版社的8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常务副主编马长山主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刘作翔教授、中山大学熊明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蒋传光教授和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分别致辞。他们对第六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对围绕法治改革主题进行研讨予以高度肯定。刘作翔指出,近年来经过一大批学者的潜心研究,法律修辞方法已经成为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内容,对立法、执法和法学教学均具有重大意义。陈金钊进行了“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法治之理’”的主题汇报。

会议共分为“法律修辞基础理论”、“法治话语与法律修辞”、“法律修辞与法律方法论”和“法律修辞与法治实践”四个单元,分别由《法学论丛》主编孙培福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教授及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主持。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戴津伟博士进行了题为“从说服到信服——常理在法律修辞中的功能研究”的主题发言。研讨过程中,与会学者针对法律修辞学的基础研究及具体应用、法治与改革背景下法律修辞方法的发展和作用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

研讨会闭幕式由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斌峰教授、山东大学焦宝乾教授、山东政法学院管伟教授就研讨内容进行了详细总结,并充分肯定了此次研讨会取得的成绩。南昌理工学院副校长、政法学院院长曾志平教授作大会闭幕致辞。

本次会议是我国法律修辞学研究领域的重要会议。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该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通过法律方法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