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短名单制度

14.12.2015  19:2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效能,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制定了《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短名单制度》,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在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市交通工程质监站邀请专家进行了评审,综合各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管理力量、诚信记录等因素,形成了首批短名单检测单位,其中公路、水运检测单位各3家。短名单单位可承担本市公路水运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的监督检测、公路工程竣(交)工检测、水运工程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等任务,短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

(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