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屋立面改造区域确定 涉及中央商务区及高架沿线

31.10.2014  07:00

  东方网10月31日消息:经市政府研究并同意,上海市房屋立面改造工程规划管理区域已确定。区域涵盖本市中央商务区(浦东小陆家嘴地区和浦西外滩地区)立面改造、高架沿线两侧房屋的沿街立面改造及两侧房屋的沿街立面改造等。

  具体改造区域包括:中央商务区(浦东小陆家嘴地区和浦西外滩地区)、市级中心(人民广场、豫园商城、铁路上海站地区)、副中心(徐家汇、江湾五角场、花木、真如地区),新天地地区、中山公园地区、张杨路市级商业中心、龙华旅游城地区、新虹桥市级商业中心、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一期)地区,上海南站地区、国际客运码头地区、世博会园区内房屋沿城市道路的立面改造。

  黄浦江、苏州河中心城内区段两岸临江(河)立面改造;市级商业街两侧属于商业中心范围内的街坊立面改造和沿市级商业街第一街坊的门面装修;沿内中外环、南北高架、延安路高架、沪嘉快速路、沪闵快速路、逸仙路高架、嘉闵高架等城市快速路(具体范围以批准的规划范围为准)两侧房屋的沿街立面改造;沿风貌保护道路两侧房屋的沿街立面改造;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其他房屋立面改造(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本体除外)等。